王伦主导并强制推行的均田制度,按照户数人口均分土地只是基础,王伦的主要目的,是要让百姓们都有田种,同时将土地的两税征收对象扩大。
前宋不抑土地兼并,皇室占据大量土地为皇庄,权贵士大夫们名下有大量的土地,若按照王安石变法时统计出来的数据,占天下人口不到10%的士大夫们,拥有超过47%的耕地。
尽管前宋时期的士大夫们也要根据名下土地的数量和质量缴纳两税,但财富还是不可避免地大量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所以王伦刚刚称帝时,对均田令极度不满的士绅集团们四处造反,淮南、江南、江西、湖北、湖南诸行省各种起事,只是在新汉官方的宣传里,只有当初江陵府梁杨祖属于前朝余孽作乱,其他造反都被认定为“匪乱”。
萧嘉穗坐镇江南、浙江两行省,韩世忠领兵从淮北、经淮南一直杀到江西,岳飞则从河南、湖北、湖南一直杀到广西北部,可以说短短数年之间,新汉朝廷就对南方大族进行了一次肉体消灭式的大清洗。
在武力威服之后,残存的士大夫们不得不选择了对朝廷的妥协与合作,事实上一开始王伦并不打算举起屠刀,他更期望通过谈判,比如某个大地主名下有数万亩土地,那么朝廷愿意给予政策优惠,引导该地主转向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等,从而让出土地。
但到手的利益就这么吐出来,哪怕王伦愿意以利益置换的方式来调整,还是有大批的人不愿意。
屠杀式的清洗结束后,均田令被强制推行,一如前宋制度,朝廷将土地分为上、中、下三等,税率各有不同,一些附加的杂税被减免作废,正税的税率被确定。
在此基础上,朝廷又规定,凡有土地的百姓要出徭役者,可以以粮食、钱或者土地的产出作为支付,即“以钱代役”。
所以王伦没有直接推行“摊丁入亩”,但人头税实际上却分散在两税以及其他一些附加税之中,朝廷出钱雇佣役工,也算是延续了王安石的变法,渐渐成为主流。
均田令的强制推行以及严格监督,让民间爆发出了极大的生产热情,从洪武五年开始,湖北、湖南二行省的粮食产量,就已经赶上了江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