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吃了。
第二天,男人把全村人都聚集起来。
把弟弟带到他的面前,给了他一把刀。
只要他杀掉弟弟,并且像第一天男人所做的一样剖开尸体,那么整个村子就可以再活一天。
他不记得自己那天做了什么,他只记得全村的人都跪下求他。
第三天。
他的面前放着一只装满内脏的鞋子,他知道这是谁的内脏。
他想像第一天一样囫囵吞枣,一口气吞下去,但男人不许,男人给了他刀和叉,让他细嚼慢咽,仔细品尝其中滋味。
因为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
这种屈辱,痛苦和悔恨,他足足品尝了三天。
第七天。
男人再次问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仍然点头。
男人要他往南边跑,一直往南跑,不准停,只要一直跑,他就能一直活着。
他信了,因为这个男人也没说谎,群村的人到现在也活着。
大家都在往南边跑,天昏地暗,边跑边吐,没有时间观念,有的只是疲惫和饥肠辘辘。
有村民跑死了,他就拖着村民尸体跑,一边跑一边熟练剖开村民的尸体,饱腹一顿。
他不敢停下,因为男人说只要他还在跑,就能活。
全村一百多口人,他吃掉了三十多个,终于他跑出去了,跑到哪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进入一条通道,进入了漆黑一片,漫天星辰的世界。
身后的星球在崩碎,碎裂星球的附近,有两道人影在缠斗。
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决心不说真话,归根结底,如果在男人问他家在哪时,他能撒个慌,那么或许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要靠谎言活下去,直到找出那个男人,将他干掉。
……
“突然想起这些,是走马灯吗?”
“但现在想想,很多事在记忆中都模糊了,连父母和弟弟的脸都不记得了,鱼欢水的书里说过,这是记忆的自我保护。”
“但即便如此,唯有打碎星辰的那两道人影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其中有一道是女修,粉色头发……”
“粉色头发?”
“怎么这个也是……”
达建笔似是惊醒,猛然抬头看向阿银。
这个少女也是粉色头发!
达建笔颤声:“我问你,你说你以前来过宇宙星空历练,是否有和一个男人交手,并且打爆了一颗星辰?”
阿银摊开手,也在用这难得的平静恢复伤势:“我打爆的多了,你说哪一个?”
“黑衣服,还有鞋子,那个男人只穿了一只鞋子!”
“噢,你说他呀,我记得,那是我师尊派来带我回去的,我不想回去,就跟他打了一架,那家伙脏兮兮的,说什么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恶心死了。”
“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