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用俗语来说就是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废材吴六子的朋友也都是废材。
吴岁晚十二岁那一年,吴县搬来了一户人家,姓沈,当家人名叫沈契,也是大家族的庶子,更巧合的是,他在家族中也是排行第六。
沈六子与吴六子真是一见如故,臭味相投,寥寥数面就好得像一个人似的,恨不得穿一条裤子。
有一日晚间,酒过三巡,两人促膝长谈,沈契说他家有个十六岁的儿子还没定亲,吴六子说他家有个十二岁的女儿也还没定亲。
这不巧了吗?异姓兄弟越聊越热乎,三言两语,勾肩搭背,就把儿女亲事给定下来啦。
按当年的情形,吴岁晚能够说给沈长戈当媳妇儿,算得上是顶顶好的亲事。
沈家和吴家往上数三辈都出过英雄人物,只不过吴家是文臣,沈家是武将。
大靖朝边疆连年战乱,尚武轻文,吴家近两代已经远离官场,但沈家长房依然在京中混有官职。
只是沈长戈的祖父逝去,兄弟几人分了家。沈契又是个没本事的,在京城混不下去,就带着分家所得的丰厚家产,来到了亲生姨娘的老家吴县讨生活,以图能够站稳脚跟。
沈长戈是沈契的长子,却不是嫡子,他的身世说起来也简单。
想当年,沈契与发妻孙氏成亲三载,感情深厚,却一直无子。两夫妻没着急,亲人们却急得不行,百般劝说让沈契纳妾。
沈契那时算是一个情种,对人对事都是先讲情后讲理,他与孙氏恩爱三载,朝夕相伴,未生嫌隙,自是不从。
孙氏自信沈契对她的情谊,恐怕因为自身毛病而耽误了子嗣传承,反倒对不起夫君的一片真情。
思量几日后,孙氏决定退一步,说是买个清白出身的婢女,借腹生子,养在她名下就好。
待到事成,再花费一笔银子,把那女人打发走就是了。
众人一听,也是个法子,沈契耳根子软,见自己媳妇儿一手张罗,也就半推半就把事情办成了。
然而,男女之间一旦有了肌肤之亲,感情就会战胜理智。更何况沈契这种只讲感觉,不讲理智的人,很快就与那婢女情愫暗生,难分难舍。
那婢女胆大,吹起了枕头风,生完孩子不愿意走,沈契也舍不得她走。两人勾勾缠缠,竟是把当初的契约一笔勾销。
孙氏引狼入室,悔不当初。
再想男人移情别恋,自己不能生养。别人太绝情,自己太没用。
思来想去,自认没了活路,一气之下抹了脖子。幸好抢救及时,若不然就会阴阳两隔。
孙氏的命救了下来,却是心如死灰,整日吃斋念佛,也不再提把孩子记在她名下做嫡子的事情,就让他们一家三口在偏院和美去吧,眼不见心不烦。
沈契在孙氏自戕之后,就有了一丝悔意,再与那妾室相处时日长了,也生了几许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