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飞机,余珍首先给自己找了一个住处,然后才给徐高青回消息。
“不知道,应该很难再见了。”
“十年过去,我们也才偶遇一次。”
“能偶遇到一次就已经不错了,哪里还能想下次。”
“只不过世事无绝对,才说不知道。”
徐高青在大佬发消息过来的第一时间就知道了。
只不过发过来的消息,实在不是他想看到的。
之前的想法,如今不过是被证实了而已。
叹了一口气,才给大佬回消息。
“大佬说的对,人海茫茫,想要再次偶遇确实挺难的。”
“希望我们真的有缘,能再见一次。”
“大佬好好照顾自己,哪天我们白发苍苍再相遇,你能走的动道,我们再一起去逛街。”
看着自己发过去的消息,如果真的有心,什么时候不能见,毕竟现在的交通这么便利,信息又这么发达。
如果见不到,不过是不愿意见而已。
而且,自己白发苍苍的时候,大佬应该还是这么年轻。
当初在道观里看到的人,他还记得呢。
两百多岁,依旧健步如飞。
说实话,他也想活的久一点,无病无灾的度过晚年。
奈何自己愿意付出代价,却没人愿意收。
余珍笑了一下:“放心,你走不动的时候,我都能走动。”
两人又随意聊了几句,就没再聊了。
余珍看着窗外,想着去哪里偶遇一下富家少爷。
时光匆匆,转眼又是二十五年,余珍不想再到处奔波了,决定找个地方定居。
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去海边居住。
不需要多繁华,只要风景可以就差不多了。
这样的地方其实挺多的,房子买下来都不是很贵。
原因也很简单,这种地方都不够繁华,提供不了工作,能真的定居下来的人自然很少。
那么在这边买房子,一年除了度假也住不了几天,买的人也就少了。
买的人少,房价就不会那么高。
余珍定居的事,谁也没说。
选择不说是自己的想法,她这些年跑来跑去的,其实有不少富二代朋友。
说起朋友,余珍记忆最深刻的还是江靖宇和徐高青。
江靖宇自从找到熊天才的转世以后,和她的联系又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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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话题,也多是那个明达的小和尚和他的儿子江岳溪。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明达已经不能再被称为小和尚,应该是大和尚了。
因为江靖宇经常去找明达,时间久了,他们也成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