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孙世贤的父母期望他能安心读书,然后继承他们的工作,过上安稳的生活。但小贤似乎对这样的生活并不感冒。
从15岁起,他便与道上的朋友在南关区混迹,五马路的街头巷尾成了他的游乐场。
尽管他身材瘦削,但当时的年代背景,让他在与他人的争斗中锻炼出了非凡的身手。打架斗殴对他来说,就如同家常便饭般平常,没过多长时间,在五马路已经小有名气。
在小贤17岁那年,他有个发小叫做于胜勇。两个人关系非常的好,没事总在一起来混。
这个于胜勇他哥叫于胜利,开了一个类似于大排档这么一个生意,说白了当时那个大排档,其实就是街边上的小摊儿。
在那个年代,大家的娱乐项目也都非常的少,这个小摊烤串啥的也都便宜,没事也有很多人都上那去捧场去。
年纪大的老哥们应该都知道,有时候道边停着什么铁皮车了,或者整个棚子啥的,在那烤点串儿, 吃点东西也不贵。关键啥!东北人好喝点。
小贤和于胜勇还有几个小哥们儿,没啥事儿也总来于胜利这来帮忙。
咱说你像这种地方,那什么人都有啊!龙蛇混杂!基本都是什么小混混经常能看到,那也都来这吃吃喝喝啥的!!反正来这吃喝的人,都是一些普通的老百姓和一些小混混啥的。像什么社会大哥啥的,你也不可能天天上路边摊去撸串子去是吧?
赶上有这么一天,有个大流氓子,谁呢?姓刘,叫刘江。
这脑袋长得比普通人,大他么得有两圈!!所以人家管他叫刘大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