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分我一把,现在。一会我替你去树上放哨。”
“成交。”劳恩递给马修几颗歪瓜裂枣的咖啡豆,便不再理他了。
马修握着豆子,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做了笔亏本买卖。那豆子都被雨水泡湿了,粘乎乎的,还散发着一股辛辣的臭味。
“呸,真他*棒极了。”马修把豆子扔进了嘴里,避开另外两人幸灾乐祸的凝视。这玩意的味道真的很糟糕。
“安静!”劳恩的脸突然绷了起来,“好像有什么声音。”
好像是?马修也打起精神来,他也听到了什么不寻常的动静。
“是骑兵,很多骑兵!我看不清他们的旗帜!”率先爬到树顶的拉哈德大喊道:“快回去报告!”
马修咒骂着,拎起长矛就往主力部队的方向跑。
“长官,长官!”马修边跑边喊:“天呐,他们真的来了,来了很多人…不,很多骑兵,我们该怎么办?”
唐纳德还没发话,劳伦斯就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他现在完美的穿着骑士板甲,戴着厚重的战盔,奥兰多公爵赐给他的黑鬃披风挂在两侧的肩膀上。他一手抓着长剑,另一只手拎着链锤,俨然一副穷凶极恶的杀神打扮。尤其是那锤头晃动起来拽着锁链发出的金属呻吟声,让马修感到格外恐惧。
“保持隐蔽,随时准备接战,如果没收到进一步命令,就等敌人冲过缓坡再打。”虽然隔着面甲看不到劳伦斯的脸,但从他冷静又坚定的语气中不难想象,劳伦斯此刻的脸上一定写满了胜利的荣光。
太好了。一阵欣喜在马修的心中迸发。领主与他们同在,这意味着无论如何他们都会胜利。马修见过劳伦斯在战场上逞凶的模样,能在后面目睹领主身先士卒,在敌群中大杀四方,这比什么口号都鼓舞人心。
“时候到了,兄弟们。”唐纳德说:“我希望在领主大人冲锋的时候,我勇敢的兄弟们能和他站在同一阵线。”
“我们与你同在,大人!”
“胜利!”
“与您并肩作战是我们的荣幸!”
乱糟糟的应和声让唐纳德无奈地耸了耸肩。也许该考虑在之后的训练里加上一项同步喊口号了,他想。
马蹄声渐渐变得清晰。在这长二十米,纵深四百步的伏击场上,茶花领第一团的士兵们瞪大眼睛,不住地咽着口水,等待着敌人的出现。地面开始震颤,就好像全世界的马都从东边的老路上跑来了,它们在一片混乱中横冲直撞,似乎只有把这片森林踏平才会停下来。
“别犹豫,别后退,放松…”马修小声告诫自己,这是一场必要的考验,只有通过考验,他才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显然不只是他一人在畏缩,当马修在小声给自己打气的时候,还有不少士兵在吞咽口水,暗自祈祷。这无可厚非,他们都上过战场,看过成群的同袍倒在敌人的刀剑下,看过上万名受害者的崩溃、死亡、溃烂。那些骇人的景象足以将普通人的脆弱神经扭成麻花。而他们之所以还有勇气待在这里等待敌人出现,则完全是因为军纪的束缚和某种希望——也许是为劳伦斯效忠的愉悦,也许是因为唐纳德极富感染力的演讲。
士兵们极力保持着沉默,所以他们渐渐从马蹄声中听到了一些别的声音。
那是一首激昂的战歌,气势恢弘。
“Audi famam ill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