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为期一周的学习,被折磨得半死不活的劳伦斯终于盼来了外出的机会。公爵允许他在自己的马场跟朋友们玩上几天,但这也是有前提的——他必须得学会骑马,至少得做到骑在马上不会摔下来。
“孩子,”奥兰多说,“学会骑马很有必要。战场常有不测风云,哪有不骑马的骑士?再说回来,你还记不记得从你的领地来自由之城需要多久?”
“大概三天。”劳伦斯坦言。
“如果你骑匹好马来,用不了一整天就能到。你要学的东西确实有点多,但骑马也是一项重要技能,我希望你能尽快掌握。”
……
公爵的马场建在自由之城西北方的郊外,没有围栏,也没有任何告示牌之类的东西。经过人魔大战的破坏后,此处是西境为数不多的,水草丰茂的平原之一。虽然仅有三顷,放在整个西境显得微不足道,但以私人马场的标准来说,这已经奢侈到了极点。
在马场上,有许多供人骑乘的牲口,劳伦斯甚至还看到了狮鹫和地行龙正趴在缓坡下的阴凉处睡觉。马大概能看到上百匹,它们或悠然而行,或奔腾欢跃。猩红大公实在是太有钱了,劳伦斯难以打消自己的惊愕。每一匹马都皮毛锃亮,体型高大,身姿优雅,随便一匹都至少值两箱金币。
至于地行龙和狮鹫…这就不能拿钱来衡量了。这些打出生起就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傲慢巨兽很不待见弱者,能让它们甘愿成为坐骑的人类在历史上少之又少。
公爵竟舍得让我随便挑。他暗暗咂舌。
又走了几分钟,劳伦斯望见了他的朋友们。除了唐纳德和菲丽丝以外,还有阿贝尔和十几个领主亲卫同行。似乎早就等候在那的夜莺正在趾高气昂地对他们训话。
“如果不是公爵阁下的批示,你们这帮粗人这辈子也别想碰我的马。”她不满地盯着战战兢兢的领主亲卫们看了一会,又开始好好打量起神态自若的唐纳德,“我不太愿意让你们束手束脚,但作为不会骑马的人,你们得先竖起耳朵听我讲。”
“她不是公爵的贴身护卫吗?”劳伦斯有些惊讶,“怎么,这些马是她的?”
“是她养大的。”卡琳头也不回地解释道:“公爵不可能亲自照顾这些它们,他也不放心让那些笨手笨脚的马倌来伺候它们。夜莺从小就对动物们有种莫名的亲和力,所以这件事交给她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