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恩拖着疲惫的身子回了军营。金妮已经做好了晚餐,就守在锅前,她的两个孩子在忙着给一些刚招募的士兵盛饭。马修那厮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正弹着他的鲁特琴哼哼。
“我已经变成这样一个名字,由于我如饥似渴地漂泊不止,我已见识了许多民族的城,及其风气、习俗、枢密院、政府,而我在他们之中最负盛名;在遥远而多风的特洛亚战场,我曾陶醉于与敌手作战的欢欣…”
“狗屁!你丫见点血就腿软,还陶醉于作战?”劳恩骂骂咧咧地走到马修身前,一把夺过他的琴,“你就不能分担点杂务?还有,你们在干啥?我不是让你们明天再来报道吗?”
“长官,我们无处可去,所以就提前带着铺盖来了。”一个正在吸溜肉汤的流浪汉讪笑着,“正好赶上晚饭时间了,您看…”
“看个屁!我的话就是命令!我说让你们明天来,你们耳朵聋了?”劳恩气得一把将那人的碗打翻在地,“马修,你丫就是这么办事的?”
“这又关我啥事?”马修无辜地眨眨眼,“兄弟,累了就吃点东西早点休息,发火没一点…”
“滚!”劳恩怒吼着,就要冲马修抡起拳头。狗日的又皮痒欠揍了,这次非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但他刚举起拳头,腕子就被一只铁钳般牢固的手给攥住了。
“头儿,我寻思他说的没错呀?”齐一手拎着铺盖,一手抓着劳恩的腕子。劳恩试着挣脱了一下,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自己饿了一天的缘故,那只手没有丝毫松动。
“你也聋了?我说让你们明天…”
“你没对我说过。”齐满不在乎地挑选着自己中意的床铺,放开了劳恩。“你问完我的名字就走了。”
好像确实是这样。冷静下来的劳恩不满地啐了口吐沫,怒视着这群臭哄哄的,抱着饭碗打哆嗦的新兵。天杀的,如果不是这群蛀虫,他本来可以吃一顿相当丰盛的晚餐犒劳自己。因为这几十人的突然来访,金妮不得不把那些够五个人吃好几顿大餐的食材一股脑都扔进了锅里,做成了这顿清汤寡水的孬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