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凌虐之喜

猎杀。猎杀。

猎杀。猎杀。猎杀。

格罗斯特等这一刻太久了,仗打到现在,敌人受折磨的哀嚎早已不能让他迟钝的神经再感受到分毫愉悦。他为此苦恼了很久,也试着用酒精和女人来重新感受喜悦,但事与愿违——激情和愉悦已成为一种遥远的回忆,仿佛是他出生前就丢掉的东西;那是他再也回想不起来的东西,更不用说切身感受了。

然而。

他找到了久违的激情,那种在他年纪尚小的时候,将野猫开膛破肚,并为那幼兽流血的眼睛转向它悲鸣的孩子时所凭空涌现的喜悦与满足。在正式成为骑士前,他就是另一种生物:以毁灭美好,亲手撕裂一切伟大、荣耀之物而不断精进施虐造诣的怪物。

这份亵渎的愉悦支配了他的意识,如沸腾的毒汤让他化为席卷整个天空的风暴,——继续狂笑,继续狩猎,继续屠杀以防止这份来之不易的恩赐消散。

猎杀。猎杀。猎杀。他横冲直撞,从塞连人的包围中扑向难民和伤员,在他们中间炸开地面,他撞穿血肉、骨头、铁与石,将鲜血洒向空气,用沿途的生命染黑这片全能之主脚下的土地。不知何故,这是神圣的;他不清楚如何或为什么,只知道就应该是这样,就像人类生来就明白他们需要吃饭、呼吸和睡觉一样。他真心信仰着全能之主,在他没有感受到的信仰的核心,屠杀异端即是上升到天国的最佳渠道。粘稠的欲望和黑暗的洪流裹挟着他壮硕如牛的躯体,在他令人作呕的升格灵魂中刻下又一道亵渎的伤疤。他试图抓住这种感受,把它们捧在手心里,对它们进行某种意义上的亵玩——但这就像试图从尸山血海的恶臭中挑出一株黑玫瑰的芬芳一样困难。

然后,在他彻底感到厌倦前,他看到了哭泣的爱丽丝。他本能地知道自己已经找到了这株玫瑰——她是如此完美无暇、光鲜亮丽,就像曾经的奥菲莉亚。他爱着她一颦一笑散发的圣洁光芒,也爱着她摄人心魄的纯净灵魂,更爱她被恐惧与绝望侵蚀的冰冷尸躯,最爱那颗蛆虫般的心脏将腐烂的血液从骨隙中泵出。他努力回想着那个画面,眨着眼睛,停在了原地。有那么几秒,他的一部分灵魂在大声哀嚎:不!你这个天杀的蠢货,怎么如此急不可耐地糟蹋了这场无与伦比的盛宴?

“不许动!”他狂躁地大吼道:“都给我老老实实站好,谁动一下我就杀谁!”

他必须为自己的罪孽忏悔。然而,瘫坐在他面前的难民似乎将他突然停止杀戮的自责误会成了别的什么。那肥胖的男人哆嗦着解开腰带,跪倒在地,将一根金条拿出,双手捧到格罗斯特面前。

“求求您,宽恕我,大人…”他六神无主地磕着头,“饶我一命,求您了…”

这倒是个有趣的意外发现。格罗斯特哭笑不得地接过金条,掂量了一下。

很沉,但这远远不够。

“就这点?”格罗斯特哀叹道:“你觉得这点东西就能让你免于一死?”

“大人,我…”

格罗斯特单手捏着男人的下巴,把他提了起来。那男人的裤子掉在地上,发出哗啦一声脆响,上百枚锃亮的金币滚落出来。格罗斯特故作惊讶地发出嘘声,“看到了?其实再强硬点你们就能拿到十万金币了。也许还不止。”他用嘲笑的眼神看向塞连人。

“大人,不…”那男人说话了,含糊不清的声音就像胆汁被提到了喉咙里。“还有更多…被我藏起来了,饶我一命,大人…我会带您去拿…”

“可惜我不缺钱。”格罗斯特愉快地笑着,用另一只手揪住了男人的头发。他的手甲如带刺的钩子和锋利的剃刀,男人刚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便被生生撕掉了头皮。格罗斯特哼着欢快的小曲慢慢捏碎了他的喉管,像对待一块猪肉一样从手上扔下了男人的尸体,耐心地等待恐惧在人群中发酵。

“还有谁藏钱了?”他漫不经心地踱着步子,“告诉我,我会考虑饶实诚人一命。”

虽然没有明确保证,但格罗斯特一句话就将教堂里的地狱释放了出来。吓破胆的难民和伤员都互相揭发,指责和愤怒的咒骂在大厅里来回飞舞,一张张面红耳赤的扭曲面庞让格罗斯特大饱眼福。

“不!”这是爱丽丝的喊声,但在潮水般的聒噪中沉没了,没人能听见。马修突然感到有人戳了戳他,他转过头去,发现身侧是个面目狰狞的塞连人。

“兰斯人,咱们得合作。”他紧盯着格罗斯特的脚步,“想活下去就得把他杀了,不然咱们谁也跑不了。我的兄弟们会尽量把他拖住,你能不能让你的人想想办法…”

“格罗斯特大人!”一队全副武装的圣佑军破门而入,“孔代将军让我传令,您必须现在…”

“滚!”格罗斯特怒不可遏,如彗星般飞身上前,一拳就将为首的圣佑军打得倒飞出去。“我早就警告过你们,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会容忍任何东西,任何人打扰我拷问异端!不想死就给我滚出去,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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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圣佑军被他澎湃的杀意震慑,纷纷连滚带爬地逃了出去,并顺带关上了大门。

“现在!动手!”还未等马修反应过来,那塞连人便大吼一声,与他的兄弟们一同扑向背对他们的格罗斯特。荣光圣骑士转身回望着这群不知死活的蝼蚁,轻蔑地哼了一声。如此大逆不道,如此头脑简单,简直就像在藐视他的超凡伟力。

“我们上!”尽管心怀疑虑,尽管无比仓促,马修还是举起了武器。他不喜欢塞连人,但无论他们行动的缘由是荣耀还是恶毒,第三团都有太多理由拔剑出鞘了——打从军的那天起,马修便知道自己的责任是遵守命令,屠戮敌人,保护同胞。

那个下令的塞连人冲在最前面,这让马修打心底里敬佩他的勇气,这和他是谁无关。不想坐以待毙的士兵终于反应过来,咬牙加入了反抗,而格罗斯特只是大笑着发起了反冲锋。他的手臂几乎弯成了一个直角,肩膀放低,肌肉绷紧。他迎上了人群,把软弱的凡人们撞得七荤八素。

显然他也清楚,独自陷入一场近身缠斗会很危险。

猛烈的撞击几乎把马修顶到半空,情急之下他把手中的短剑掷了出去,此举为一个塞连士兵争取到了近身的机会,那莽汉深知自己必死无疑,索性不闪不避,抡起斧子要与格罗斯特以命换伤,格罗斯特恼羞成怒地抽剑便砍。斧刃与剑锋同时抵达,剑锋无情地将塞连人斩为两段,斧刃击中盔甲,却应声而碎,但格罗斯特因踉跄而露出了破绽,这一瞬间便足以逆转局势。

他的凡人对手虽慢他一步,却悍不畏死,一双双因咆哮而充血的眼珠让格罗斯特胆寒。他以闪电般的速度出拳回击,狠狠地击中了劳恩的腹部。

这一击不合常理,更像是出自街头流氓而非一位训练有素的冠军骑士,但这一拳打碎了劳恩的附魔盔甲,把他击退了近十米才停下。劳恩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被绞碎了,他挣扎了半天也爬不起来,只好大口喘着气,揉着胸前的钢铁碎屑呻吟。

好在他的伤没白受,其他士兵毫不犹豫地近身上前,对着格罗斯特就是一阵斧劈刃凿。德拉维特板甲非常坚固,但也不能保护格罗斯特毫发无伤,他被急风骤雨般连绵不绝的乱击打得不断后退,最后单膝跪倒,视线摇摆,仅凭直觉才挡开了接下来的两剑,并站起身来。

“你们这群杂种!”他的骄傲告诉他该迎难而上,但战斗的经验告诉他此时应该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