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花伯正在自己的天井里晒着太阳,也不知为何,这冬日的阳光,到了这时,还真是非常之可爱,晒在人的身上,有种诗意一样的感觉,非常舒服来着,一些个烦人之情绪,到了这个时候,也是风一样悄悄逝去。
正这时,在他的屋子门前,花伯竟然是看到了那个人,那个被自己偷了钱的人不知为何,出人意料地找上门来,此时由不得花伯不害怕了,万一此人把这些事情张扬出去,届时对自己的名誉,岂非是天大的损失?
“把钱还给我。”那人一出现在花伯的屋子门前,一张口便是这话,而在场的人可不在少数,这事一旦承认,以后只怕是不能再在荒村做人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花伯几乎要骂娘了,“红口白舌的,你嚼什么蛆呢?”
“你敢说不是你偷的钱吗?”那人一时之间,几乎要发火了。
“你别血口喷人,真正是岂有此理?”花伯情急之下,几乎要骂娘了。
“好吧,既然不承认,那么就别怪我不客气了。”那人丢下这话,三两步得走开了,渐渐消逝在众人的视野,不可看到了。
“这人真是的,简直是神经病,说我偷他的钱,喷!”花伯啐了一口口水在地上,本来要追上前去揍那人一顿来着,可是在众人的劝说之下,觉得不必要再去打人了,只是朝着那人离去的方向骂上两句娘而已。
……
一天,花伯听说少秋已然是不行了,这么些年来,相互之间颇有些的误会来着,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再不去看看人家,此事怕是不妥,过意不去,再者说了,万一人家到了那边,暗中作弄一下自己,届时怕也是有些不舒服来着。
倒不如去看看他来得好些。
略尽一下做人的情谊而已,真要说有什么友情,这也是显得有些过于牵强,惹人笑话罢了。
没有什么像样的礼物,不过是一只鸡罢了,这只鸡是花伯在大路上走路是看到的,本来不舍得送给少秋来着,可是觉得这鸡到底是有些来历不明,不敢去吃,怕吃下去之后呀,会有些不舒服来着,万一中毒了什么的,怕是不好,自己倒不算什么,可是不能苦了少女。
不然的话,为了这么一只该死的鸡,毁了少女的仙女似的容颜,届时只怕就不好了,嫁不到一个好的人家,一辈子呆在荒村,这肯定是不妥的。
可是丢掉了又觉得有些可惜了,毕竟这鸡是有些肥的,浑身的肉非常之多,若非是在大路上捡来着,自己才不舍得送给少秋呢。
思来想去,始终觉得这鸡来路不正,不敢去吃,加上不久之前那人无故寻上门来,怕是要害自己哩,无论如何这鸡是不能吃下去,不然的话,尚且不知会怎样。
不如送给少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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