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我成了版主

权限3:一点寒光万丈芒,签尽天下又何妨!

签人,签鬼,签妖,签仙佛,版主签约总人数视版主修为而定,且每签约一人,便可以从被签约者身上汲取万分之一的气运,不必担心因为违背天道意志被天道无情抹杀。

注:版主每到一个大修行阶段可以发起签约一次。

注2:气运之子不在签约范围内。

目前签约机会:一次。

权限4:信息遮掩,版主信息为不可见,不可算,不可名状,不可言。

签约猎人无法获悉或者说出您的身份,保密一级棒。

权限五六七八九:待定。

“嘶,版主这头衔听着就犯法!”顾上看着面前的一个个散发着光芒的权限感觉突然有点牙疼。

尤其是第三个权限,一点寒光万丈芒,签尽天下又何妨?

这装逼术语,让他想起了前世在找工作时,被帅比编辑十连拒的那段青葱岁月。

好怀念啊!

那时的我还是最粉嫩的年纪。

眼神中充满着清澈和懵懂。

“不过签约猎人?

板子哥,我该怎么做?没听说这个世界有qq邮箱啊!”

【友情提示:版主每日有一次范围内扫描机会,系统会自动为您筛选具有“猎人资质”的人员名单】

【友情提示2:版主可借助系统以入梦的方式主动邀请指定猎人签约。

范围受限:方圆十里。】

“嗯,这就很人性化了嘛。”

“不过,不会真的是我自己出赏金吧?”

【赏金由系统提供,经版主确认后,方可与赏金猎人进行交割,猎人每上交一次猎物,版主可予以抽成。】

“nice!”顾上点头,感觉这个版主还是很有当的必要的。

不过,找谁签约,他就要慎重了。

很明显,发布任务者是他,可任务完成后的奖励可是要到被签约者手上的。

他刚才想着去找白洁签约,让敌人为自己办事,可是再仔细一想,

她给自己办完事还会得到系统奖励,那不就成了资敌行为吗?

大小姐知道了,会杀了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