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彼可为,我亦可为!

但如果把三句话连起来解读,也可以是……

我所学到的知识,只要能够恰逢其时的用于生活中,便会让我的心态更为积极,更为愉快。

如果在生活中用不到,那也没关系……因为会有志同道合的挚友知己,我们互相探讨在学习中的心得体会,同样是一件令人心情愉悦的事情。

倘若没有志同道合的挚友,也无人明白我所学的知识……

依旧没关系。

只要我始终保持诚意正心,学而不怠,这便是君子了。

这么一来。

同样的先贤之言,在不同的解读之下,便能够产生两种不同的意思。

并且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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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标点符号的运用,也向来是注经释义的通用手段。

比如道德经中的……

常无欲,以观其妙。

常有欲,以观其徼。

也可以变成……

常无,欲以观其妙。

常有,欲以观其徼。

明显这两种标注逗号的方式都可以,你能说哪种是错的吗?

台上。

许尚嗤笑道:“子思齐,改动删减周礼和尚书的古之典籍,似乎你说的并不算。而且我也不信你……”

子思齐:“……”

“你们儒家那点花花肠子的小聪明,我再清楚不过。”

许尚开始列举实例道:“就算你子思齐真心想改,那些孔门贤哲也会抵死不认,最后你们内部各种拉扯之下,顶多会把标注微调一下……”

“比如《周礼 · 秋官 · 条狼氏》中的:誓仆右曰杀,誓驭曰车轘。”

“你们肯定会改成誓仆右曰杀,誓驭曰车。”

“然后再用【轘字】重起一行,如此也就完美避开了所谓的极刑记载。”

“是也不是?”

……

只需改动一下逗号。

字意瞬间就可以天差地别。

最经典的就是那句……不要,停……

逗号后移。

立马变成了不要停。

同样的三个字,顺序也没变。

但意思真就不是那个意思了。

“子思齐,我劝你最好不要尝试在我的面前耍小聪明,一个唾沫一个钉,我这个人只认死理。”

许尚漠然道:“大丈夫生于世间,自当一言九鼎,你既然没那个资格改动周礼、尚书,就不要在我的面前打包票。不然……一旦我当真了,你后悔都没用!”

话音未落。

子思齐赶忙认怂的道:“咳咳,阁下莫要这般,单论我个人而言,只要是残酷极刑,理应全部废除,哪怕我们儒家的古之典籍也不例外。但是……哎,现实情况确实比较难办。”

子思齐很无奈。

儒家八派,各有各的主张。

比如公羊派……他们肯定觉得儒家典籍有刑罚记载,实属正常,为什么要删?

凭什么你子思齐代表思孟学派一句话,就要把周礼和尚书都改了。

你脸咋这么大呢?

这就无解……

别说子思齐了。

子张正同样做不到。

“呵呵。”

许尚冷笑:“就算你做到了,我秦廷在司法层面也绝不会再让步!”

子思齐:“……”

许尚沉声:“因为之前的辩论中,我方已经宣布会废除连坐制,秦廷早就拿出过惠民的态度,以及司法层面的让步。因此,关于车裂极刑诸事,秦廷此番绝不会再让……孔鲋,他必须得被五牛分尸,巡首长城,以儆效尤!”

子思齐:“(╥╯^╰╥)”

讲民意也好。

讲道理也罢。

许尚都是进退自如的。

反观子思齐……既没资格改动周礼和尚书的古之典籍,尤其是尚书,这可是儒家的命根子。

之前毛亨的天人相应学说,主要的理论支撑,基本上全部出自【尚书 · 洪范】,这如果都能随意改动的话,那确实影响就太大了。

同时。

子思齐也拿不出反驳车裂极刑出自周礼的证据。

车轘就是车裂。

下面的孔门贤哲可以歪着头狡辩。

但子思齐明显还是要脸的。

如此。

司法与名义之辩的第三回合,依旧是许尚全胜。

接下来子思齐显然已经没有了其余选项,他只能强行用尉缭子的敏感身份……攀扯秦廷满朝诸公,尽可能的把事态全面扩大。

说白了就是剑走偏锋!

以求能够以势压人,进而让许尚暂且退让!

想到这里。

子思齐重振旗鼓,他平目正视道:“阁下,看来我们不得不提深度讨论一下当代纵横家鬼谷子……前任国尉:尉缭子了!”

许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