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这瓶能给我吗,就,就当定金。”

白清歌挑了挑眉,之后的生意也是委托给半兽人做的。

如果她派人类跟异族做生意的话,没渠道,没背景,先不说能不能赚钱了,能有人付钱你就谢天谢地吧。

这个世界的人族弱到哪个种族都可以伸脚踩一下,所以派人出去做生意的结果大概率就会是,连人带货一并被掳走。

她可不想仅局限这个国家,这要啥没啥的,贵族还被王国法律给惯坏了,生意根本做不起来。

而且,跟穷人做生意是永远赚不到钱的。

而她选择跟半兽人合作,当然不是因为他们比人类强了。

只要是跟人类的混血,那简直比人类还不受待见。

她主要是看中了他们那个化身的技能,不仅可以加强自身实力,还能变成兽人的样子,简而言之就是,能唬人。

虽然不能一直持续下去,但是完成交易也绰绰有余了。

最最最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她根本没得挑,除了选择半兽人这个同样不受待见的种族,哪怕她找到了真的兽人族进行合作,得到的也不会是金币的回报,而是成为奴隶的机会。

精挑细选之下,她才选定了当初绑架自己的亚纪,至少对方真的讲信用,而且当初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对方确实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

最关键的是,某些事情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还以为自己开局就成为公爵的女儿是时来运转,结果依旧是时运不济。

当初看见其他种族需要投入的天命值比人类高出一大节,她就该发现问题了。

对于自己的生意伙伴,她的态度还是很友好的。

“也不是不能送给你,但是,你不会真的要喝吧,我都说了这个有副作用的。”

亚纪眼睛一亮,她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大方,也就不藏着掖着了,伸出自己的尾巴说道:“你看,我的尾巴在小时候断过一节。”

白清歌好奇的伸出手,扒开尾尖上的毛,“真的断过啊。”

“呀,你,你干什么啊。”要不是看在500金币的份上,某个管不住手的家伙已经被她一尾巴抽到墙上,抠都抠不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