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本书,悠哉游哉地回卧室,一路上竹香四溢。谭风云心想,今天真是好福气。
到了傍晚,那锅让人期盼已久的汤终于摆上了谭风云的餐桌。
竹林鼠的滋味儿,真是让人一尝难忘,光是那股子竹香就能勾起人的馋虫。一口咬下去,那鲜美滑嫩,简直让人怀疑这不是凡间食物,怕是天上仙宴才有的美味。
用过晚餐,林嫂收拾了桌上的碗碟,照例泡了陈阳最爱的饭后茶。
茶水才喝了一半,谭阳便开口问起林嫂:“林嫂啊,今天的鼠肉真是上品,哪儿淘来的?”
“回老爷,这肉是少爷给的,还特意叮嘱要给您做煲汤呢。”林嫂答道。
谭阳一愣,平日里他和儿子谭风云可是井水不犯河水,这孩子平日里避自己如避蛇蝎,今儿怎么这么好心?而且,他哪儿来的肉?门口的守卫明明说他一整天都没出门啊。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他放下茶杯,状似无意地问:“林嫂,少爷分了肉之后,又去忙什么了?”
“哦,我听人说,少爷分完肉就去了书阁,拿了几本书,然后就回房了。”林嫂回答。
“拿书?”谭阳猛地一拍桌子,“这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那小子竟然能静下心来看书?!”
“哎呀,老爷,这事儿千真万确!您要不信,问问其他人,保准他们都瞧见了!”
谭阳沉吟片刻,从椅子上站起来,绕着书桌转了两圈,这才又坐下,挥挥手对林嫂说:“也罢,总比跟那群不三不四的朋友瞎混强。你先下去吧,他有什么风吹草动,立马告诉我。”
“好的,老爷。”
林嫂刚一离开,谭阳又踱起步来,望向窗外,心里暗自琢磨:“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迷途知返?”
谭风云在屋里头翻书翻了好久。
他之所以跑去书阁借书,实在是之前的谭风云肚子里没多少墨水,除了零星的记忆,几乎啥也没有,简直是一团糟。谭风云就算想从这堆记忆里找出点有用的东西,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拿今天竹叶林那事儿来说,谭风云哪知道竹叶王蛇的护甲那么厚,哪还会傻乎乎地硬拼。
这儿可不是卡斗世界,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就意味着危险无处不在,今天那种生死时速的情况,指不定哪天又遇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