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净化出来的纠纷(二)

小法庭 柳知非 1103 字 2个月前

“不知道。”

劳峥嵘的眼珠子在上下晃动,少顷有了主意:“校长请放心,我已经有对策了。”

4第一次交锋

原告方甸园诉被告越海市第六中学人身损害赔偿案开庭。原告方甸园亲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越海市第六中学的代理律师劳峥嵘出庭应诉。

法庭进入调查阶段。先由方甸园宣读起诉状。方甸园宣读完毕,审判员转向劳峥嵘:“被告没有提交书面答辩状,现在请口头答辩。”

劳峥嵘捋了捋嗓子说:“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进入校园走的是教职工通道,这个通道是免检的。所以,被告所说的搜身并不存在。”

法庭的气氛骤然紧张。审判员停顿了一下,转向方甸园:“原告,你进入校园的时候,是走的教职工通道吗?”

“不是,我走的学生通道。”

“你既然不是学生,为什么走学生通道?”

方甸园对这个问题没有提防,一时语塞:“嗯……我……我就是想试试。”

“试试什么?”

“试试走学生通道的反应。”

“你去学校的目的是什么?”

“看望我从前的班主任郭老师,郭老师刚调到第六中学。”

审判员转向劳峥嵘:“被告,请再次确认,有没有对原告进行搜身?”

“没有。学校只是对衣服和书包进行检查,这不叫搜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