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刘家村灭门案(直接线索)

新乡往事 冷殇1997 2189 字 1个月前

警察已经准备就绪,等待出手的时候,个个摩拳擦掌。

“举起手来!别——动!”在敌人躲藏的屋外,所长要稳住里面未知的情况,用一丝希望来劝降。

可是无情的坏蛋,还是用这种“咔嚓~砰砰砰~”的声音作为回复,实在是可恶至极。

曹所长一马当先,他做到了勇气可嘉,值得信赖的表率作用。不仅必须要努力劝说躲在危房里的歹徒,还要保证同伴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这一刻,他是神。

殊不知,敌人的手上有很多的枪支弹药。

“砰~砰~砰……”

打出来的那几枪,并没有带来什么实质上的伤害。

“啊~”

里面的人已经很惭愧了,已经属于穷途末路,这是他无助的呐喊。这就是说,对他自己来说,是一种反抗;对外边警察来说,这种负隅顽抗就是鸡蛋碰石头,就是蔑视法律。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哪能容得下毛贼的放肆。

喊完之后,冷静下来又大声说:“我他妈都已经穷途末路了,你们现在千万不要逼我。投降输一半,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如果我现在死了,那么,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引爆这里。”

歹徒表面上在屋里疯狂的叫嚣,实则已经慌到了极致。人在极度恐慌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发脾气,哪怕是让自己受点伤,也不会便宜别人。

曹所长继续喊:“你不要继续犯罪了,你现在还没有造成什么特别大的影响。如果你再这样执迷不悟,我帮不了你。”

歹徒已破防,可还是负隅顽抗的说:“你怎么可能帮助我?我已经造成了不可逆的错误,你不要唬我。不要说你,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都帮不了我。你要是真的那么好心,你带着你的人走——吧!”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天兵天将来帮他。自古以来,做为一个合格的警察,就算是有错抓的嫌疑人,也没有错放的主犯。既然犯案都这么明显了,没有当场击毙就算是温柔的。

曹所长已经保持耐心了,壮着胆子走到安全区大声劝降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现在的话放下武器,停止抵抗!现在已经被包围了,如果继续顽抗,那最后的结果死路一条!你无路可退,立即缴械投降!”

“不可能,你们都去——死——吧!”说着话的同时,从腰间掏出一枚手榴弹,从房间里用力投掷出去。

“别慌,趴下!使用我们的防爆设备!防爆毯拿——过——来!”曹所长努力维持现场秩序。

就在这时,只听到细微“哐当~哗啦啦啦~啪~”的声音。这是一枚自制手榴弹,性能上比不了专业的那种,威力却不小。至少能炸死或者伤四五个人(满足在十米以内的人)。

说时迟,那时快。防爆毯来肯定不及了,曹所长命令:“所有人立即撤回原地待命处,所有离得近的同志都爬了下来。”

虽然都躲过了一劫,可无论怎样的立场,总有人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全人类做贡献。

有一个辅警说:“看来是不行了,要不我们直接冲进去。”

却被一个老警察怼了回去:“你在说什么疯话?这就是找死的,不是你想当然的。”

这个辅警又问所长的意见:“那你说怎么办?”

所长此时还在想怎么应对,也没有心思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强行反问的说:“你问我,你傻还是我傻?如果直接冲进去就行,还要你来动这个脑筋。”

“那好。曹所长你说,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