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皱了一下眉头,心想:你问我,我问谁去?
对方一直跟我们打太极,并且柔中有刚,有理有据。
我们根本没有开战的理由!
我倒希望,这付东流先动手,先翻脸,那么我们就能以暴制暴,利用武力进行进一步维权。
但他呢?
一直玩的是,笑里藏刀!
这时候,我的手机铃声响了。
来电者:心雨。
真是多事之秋啊。
心雨告诉我说,姑娘们出事了。
有一队到街上发传单的姑娘,30多人,全被分局执法的队,强行带走了。
理由是: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我听了,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这简直成了执法队抓人逮人的万能公式了!
但凡你在街上走,人家都有理由给你扣上这么一个帽子。
不光如此。
执法队还给出了好几个罪名。
一,无备案游行、示威、集会;
二,影响市容市貌;
三,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我们只是去街上发广告,这跟游行、示威有啥关联?
而且,我们的姑娘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成年女性,花季美女,谁看了不赏心悦目?没给大家收取参观费,都已经是我们无私奉献了!
还尼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隐患在哪儿啊?
她们是去打架啊,还是去砍人了?
还是哪个姑娘来大姨妈,呲你脸上了?
出了这种事,我自然暂时也没心情,替自己的泡水车维权了。
30多个姑娘,托付给我。
作为老板,我得为她们的安全负责。
于是我带着关亮从付东流办公室里走了出来。
商量对策。
关亮分析一番后,觉得这是执法队哪个领导想捞点儿钱,交点儿罚款就行了。
呃?
我顿时愣了一下。
莫非,这就是‘讨三喜’中的第三喜?
第一喜,执法队临时工;
第二喜,城管;
第三喜,执法队大领导。
我正纳闷儿,这第三喜从何而来呢。
原来是这种手段!
也罢。
那就只能去分局执法队跑一趟了。
就像红姐说的,但凡用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这些钱往执法队一交,至少也算是跟官面儿上的人打上了交道,然后会所那些事,他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够省去不少麻烦。
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