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军并没有过多干涉他们的决策,而是果断地将电子表的定价权完全交托给了郑书文和陆明。
他告诉他们要参考考察后的市场价格,并灵活调整策略,以便能够迅速出货。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可以适当降低价格,但不能过于离谱。
至于利润分配,于立军采用了一种独特的“七二一”制度。
也就是说,郑书文作为他的代理人,将保留足足七成的利润。
而留给零售商的份额则是两成,剩下的那一成则归属于三位分销商。
这样的分配方式既保证了于立军的利益,又给予了各方足够的激励。
首批销售目标已经明确,那就是首都各大高校的在校大学生,特别是家庭条件较好的男同学。
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在旗下的生日主题餐厅展开首轮推广和营销活动。
这些细节都被一一敲定后,于立军对电子表业务已无需再费心思。
他深知自己的三位舍友具备出色的能力和执行力,完全可以信赖他们去处理日常事务。
这样的事儿对于他们来说,真的只能算是开胃小菜,而且是一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