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中,她们对郑苹如百般折磨,将她按在刑凳上趴好,用绳子将郑苹如的手脚捆绑住,用牛皮带,对准郑苹如的臀部和大腿等部位狠命抽打,直打到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方才罢手。
不管她们怎么审讯,郑苹如始终否认她与中统的关系,只承认暗杀丁默邨是因为她不甘被其玩弄。
丁默邨虽然恼恨郑苹如参与对自己的谋杀,但又着实迷恋她的美色,因此他并没想要置她于死地。
但丁默村的老婆赵慧敏却悄悄找到林之江,让他除掉郑苹如。
林之江,1905生人,黄埔六期毕业。早年投入军统,上海沦陷时,任军统上海区行动二组组长,曾刺杀大汉奸周凤岐。
1938年,在李士群的劝说下,投敌变节,加入汪伪76号,成了李士群的走狗。
在一个星月无光的晚上,林之江瞒着丁默邨,带着几个亲信,押着郑苹如来到上海西部中山路附近荒郊的一块旷地上。
在解押郑苹如上车时,诓骗是将她押赴南京,不久即可开释。
等到抵达中山路附近的荒郊要她下车时,郑苹如已经知道这里将是她的殒命之地。
她依然态度从容,下了车,仰着头,向碧空痴痴地望着,叹了一口气。
她对林之江说:“白日青天,红颜薄命。你我有数日相聚之情,今若同去,亦不为晚。若君无意,则有死而已。唯勿枪击我面,坏我容貌。”
林之江背过脸,指挥他的卫兵上前,执行枪决。
卫兵看到郑苹如青春靓丽,优雅从容,竟下不去手。
林之江只好亲自拿枪,但是对此一代红颜,也是手颤心悸,下不了毒手。
最后咬牙狠心,朝着郑苹如的颈背部连开三枪。
枪声起伏,郑苹如中枪倒地,血溅荒郊,一位温婉娴淑的女子就此为国捐躯,年仅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