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老金见得多了。
贪婪、自大、侥幸心理,是很多冒险者的通病。
他们就像是被宰的羔羊一样,前赴后继地送死。老金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很多冒险者,一去冬猎,就再也没回来过。
冒险者们之间,甚至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是雪女会把那些年轻的冒险者抓走。当然,这只是个玩笑,那些失踪的冒险者,多半是被魔兽吃掉了。
“小毛孩?什么意思?”
“没什么。”
老金偶尔也会遇到这种,无法理解他比喻的人。
“我的意思是,就那些实力弱小的冒险者,去了也是给熊枭送菜。熊枭很强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当然,以老金现在的实力,或许可以尝试猎杀熊枭。毕竟,他可是连兽人都能砍翻的狠角色。
而且,他还曾经团灭过一群鱼人。
但其他冒险者,可没有他这么强的实力。
看来,柯布森这小子,是喝多了,开始说胡话了。如果他真的跑去猎杀熊枭,估计会死得很惨。老金可不想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
“熊枭可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你还是别去冒险了,小心把命丢了。”
“没想到,你竟然会担心我。”
柯布森哈哈大笑,又灌了一大口啤酒。
“谁担心你了。”
“放心吧,这次去的人很多,那个黑心商人,把那些冒险者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估计他们很快就会全军覆没了。”
那些听风就是雨的家伙,往往死得最快。但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这种傻瓜。
“等他们把熊枭打伤,然后死光了,我们就可以去捡漏了,到时候,熊枭的皮毛,还有他们的财物,就都是我们的了。”
老金忍不住笑了起来。
“呵呵呵,你小子,真是够阴险的。”
“嘿嘿嘿,现在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看来,柯布森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异世界。
两人相视一笑,继续聊着冬猎的事情。的确,冬猎是个不错的选择,总比窝在家里扫雪强。而且,既然有商人收购熊枭的皮毛,那肯定还有其他赚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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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商人,不可能只收购熊枭的皮毛,他们肯定会发布其他任务,这可是个刷经验的好机会。
“不过,熊枭还是太危险了,要不,我们去找那些冬眠的小怪下手吧?这样比较安全。”
老金还是觉得,猎杀熊枭太冒险了。
“切,胆小鬼。好吧,那就按你说的办。我们先去山里探探路,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目标。”
“除了我们两个,还要找其他人吗?”
老金还得问问克劳迪和薇妮娅,她们愿不愿意一起去。
“有我们两个就够了,再随便找几个人就行了。对了……你小子不是有很多女朋友吗?克劳迪也在吧?”
“她们去不去,还不一定呢。”
“嗯……那好吧,我去找其他人。怎么样?要不要再喝一杯?”
“好啊!”
公会里,依旧热闹非凡。老金和柯布森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些酒菜,一边喝酒,一边聊着各自的近况。
不知不觉间,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老金也有些醉了。
“那……明天见,蛮子。”
“你小子,别喝多了,赶紧回家吧。”
柯布森的酒量,老金可是见识过的,实在是不敢恭维。
不过,让他送柯布森回家,他又觉得太麻烦。
“哈哈哈,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放心吧,我没事。那我先走了,明天见。”
“嗯,走吧。”
老金和柯布森告别后,走出了公会。雪……还在下。他得赶紧去买件斗篷和一些防寒用品,毕竟,去雪山探险,可不是闹着玩的。
护腿也要买一件,还有手套,要不要也换一副新的?
他的棉甲,保暖效果还不错,应该不用换。
对了,还得买个围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