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冤案?

肥警神医 一桶浆糊 1437 字 1个月前

孙成刚不服判决,上诉,经墨龙省高院终审判决,认定一审判决有效,维持原判。

……

孙平安看着手中的结案卷宗。

案发经过,杀人动机,杀人凶器,打斗痕迹,这些似乎全都没有任何问题。

所有证据,全都指向了这个孙成刚。

但孙平安总感觉有些不对头的地方。

比如说8年前,风气还没有现在这么开放,婚前守身的情况比比皆是。

如果孙成刚是激情犯罪的话,实施侵犯还说得过去。

可一个大学生,随身带一把尖刀干什么?

防身?

8年前,在扫黑除恶严打行动之前,社会治安确实有些乱,但防身的话,带弹簧刀,蝴蝶刀那些都很正常。

带卖肉的人用的那种尖刀?

没有刀鞘啊!尖刀揣裤兜里?这特么一蹲下来,还不把蛋蛋刺穿啊?

就算是放在身上其他地方,他就不怕把自己割伤吗?

更何况,孙成刚185,身材魁梧,陈丹163,身材娇小。

就算是实施侵犯行为,难道还要用刀来让陈丹乖乖听话?

从身材、力量上就已经处于碾压优势了。

更不要说,两人在一个小时前还是情侣关系,就算是激情犯罪,也不至于下狠手。

而且还割去了陈丹的胸口和下身吧!这特么得多变态,多凶残,多恨陈丹才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

这并不代表大学生中就不会出现凶残、残忍的人。

比如加爵同学,不就血洗寝室嘛!

疑点二,孙成刚说自己遭受了攻击,晕了过去,法医鉴定头部没有明显伤痕。

孙平安从医学的角度分析,单纯鉴定头部是不够全面的。

想要让一个人晕过去,方法有很多。

通过重击令一个人晕眩,除了头部外,重击颈部也是可以达到的。

只要力道合适,位置准确,一下就足够了,而且事后绝对不会留下任何被攻击的痕迹。

疑点三,孙成刚如果真的是杀人凶手的话。

杀人后,为什么不清理现场?

小主,

慌乱吗?

边上就是河啊!把刀子往河里一扔,木柄尖刀指不定飘啥地方去了,去哪儿找去?

而且,为啥不跑,反倒是去最近的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