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快亮了,蔡胜昌让儿子在洞里躲藏,自己出去打探情况,找人借钱。中午12时许,当蔡胜昌来到沙坝乡刘某家,就被黔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汪绍敏支队长率领的追捕组民警找到。民警对他宣讲法律政策,要求其主动配合,规劝儿子投案自首。
蔡胜昌以为儿子投案自首就会没命了,不仅不讲儿子藏匿的地方,反而向民警提供了虚假情况:“蔡孟林最喜欢去姐姐家玩,有可能到我女儿蔡晓兰家去了。”
于是,汪支队长一行立即让蔡胜昌带路,迅速赶往彭水县郁山镇清滩村抓捕蔡孟林。
为赶时间,追捕组民警沿着陡峭的山路,扯着山上的茅草往下滑,有的民警手被茅草划破出血也全然不顾。下山后又租船过河,走了近3个小时的山路,于下午6时许赶到蔡晓兰家。通过调查走访,民警得知蔡孟林根本没有到该家,蔡父完全说了假话。当晚10时许,饥肠辘辘的民警又顶着凛冽的寒风,带着蔡胜昌摸黑行走在崎岖陡峭的山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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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租了一条木船,沿河上行赶往郁山镇蔡胜昌家抓捕。时值深冬的夜晚,船上的民警被刺骨的河风冻得直打颤。凌晨2时许,木船平安抵达郁山镇,船夫听说公安民警在连夜追捕杀人犯,深受感动,一再表示尽义务不收钱。民警执意丢下30元租金,然后上岸追捕。
天亮后,劳累一天一夜的民警,拖着疲惫的身躯返回黔江。
2002年1月1日,涉嫌窝藏犯罪的蔡胜昌被黔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岩洞里躲避一天的蔡孟林见天快黑了父亲也没有回来,便来到沙坝乡的老表向玉川家,并对向说在黔江打架搞死人一事,要躲几天。征得对方同意后,在其家住了3个晚上。
2002年元月4日,蔡孟林逃回到郁山镇和平村其幺爸郭平(案发后,已外出打工)家躲避一晚,随后又到其幺娘蔡盛芝家躲避了4天,最后又来到和平村2组其哥哥蔡晓阳家。
蔡晓阳是位木匠,走南闯北,见识较广。在案发第二天他便从母亲口中得知弟弟行凶杀人的消息。按说蔡晓阳开初还是打算规劝兄弟投案自首的。在得知父亲因包庇窝藏弟弟被警方刑拘的消息,他感到事态很严重,还主动来到黔江区公安局,找到刑警支队汪支队长探听情况。汪支队长对他讲清法律条文,晓以利害关系,希望他配合公安机关抓住其弟。他也承诺:一旦见到弟弟,一定送其到投案自首。
然而,三天后,当畏罪潜逃的蔡孟林真正找上门来时,他却忘了承诺和法律的严肃,只顾手足之情,积极活动,帮助弟弟外逃。
蔡孟林在他家躲藏到第三天晚上,蔡晓阳害怕警察找上门来,又将兄弟送到本县石柳乡马兰村与自己有交情的朋友蔡登顺家。身为乡计生干部的蔡登顺也感念兄弟深情,在得知蔡孟林杀人潜逃的情况下,仍留蔡孟林在家里躲藏,并与蔡晓阳出谋划策。他们知道车站、码头肯定有民警守候,坐长途车容易落网,只有搭乘货车才好隐蔽出逃。
2002年1月12日清早,蔡晓阳来到石柳乡桥地村堂叔蔡胜友家,并告诉其兄弟蔡孟林把人杀了,公安局的在到处捉他,希望与外界接触较多的堂叔想办法帮助其弟弟到外地躲避。正好,蔡胜友知道涟湖乡一个朋友要开大卡车回辽宁省,就与蔡晓阳一同来到石柳街上,打电话与朋友联系,得知车上还有座位时,声称“侄儿要到辽宁去找打工的父母,请帮忙顺路照顾。”那位朋友不知内情,爽快地答应了,约定次日下午出发。
出逃的车辆联系好后,蔡晓阳打电话将情况告诉堂兄蔡登顺,让其晚上将蔡孟林送到蔡胜友家。自己便回家为兄弟外逃筹备路费。
当晚6时许,蔡登顺陪着蔡孟林来到蔡胜友家。晚11时许,蔡晓阳带着母亲向德芝当天卖谷子筹集的2000元钱,与幺爸郭平共同租乘一辆摩托车赶到蔡家。
蔡晓阳将钱递给蔡孟林,还反复叮嘱:“你已经成人了,自己做的事自己要负责。如果被警察抓住,不要连累别人,不然我们大家也跟着坐牢。”
郭平也给了40元钱给蔡孟林。
蔡孟林很感激,当场对亲友们发誓“绝不会说出亲友的帮助。”
第二天下午,蔡胜友陪着蔡孟林来到涟湖乡街上,将其送上了开往辽宁的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