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少女“摔死”的背后真相!2002年遂平县“3·10”凶杀案

19岁的小莲,仅有小学二年级文化。在民警再三动员,请其配合讲清她所知道妹妹致伤的真实原因时,她却用手不停地擦着鼻子,眼睛不时地瞟来瞟去,反复说妹妹是被摔伤的。观其言行,不难发现其心中充满着矛盾与不安,似在刻意掩盖着什么。

“你自己的亲妹妹,如今伤得这样子,难道你当姐姐的一点都不心痛吗?”民警语重心长地对其开导着。

提起姐妹情,小莲的眼眶不由得红了。

民警趁热打铁:“你不要怕,把你看到的或知道的全部如实告诉我们,有我们给你伸张正义!”

很快,小莲眼里闪出了泪珠,在经过10多分钟的思想斗争后,她终于抖露出民警想知道的情况:“是……是郑建二砍的。”

民警追问得知,其所称的“郑建二”真名叫郑无刚,男,现年30岁,小学文化,家住吴集村,务农。2000年下半年,经人介绍,郑与时年17岁的小莲耍朋友。之后不久,两人就同居了,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小莲说,案发前一周,她送妹妹回娘家后就没有回“婆家”。3月10日下午5时左右,“丈夫”就来喊她回家。当时小莲的父母不在,家里只有两姐妹。妹妹与郑无刚发生争吵,郑就用木棒打,后又拿来一把柴刀砍。谢称自己把“丈夫”的柴刀拖下来后,她也被砍了一刀背。郑把妹妹打了后把木棒摔在公路坡坎下的油菜地里就跑了,小莲把全身是血的妹妹抱进屋内的床上……直到天黑后其父母回家。因害怕父母责怪,也担心“丈夫”报复,她谎称妹妹是“摔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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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我身上衣服都是被妹妹流的血打湿的!”小莲边说边脱去外衣,民警看见其白色内衣上有干涸的血迹。

按其指认,民警现场提取了其家中唯一的一把柴刀和已丢弃的一根约1.6米长、尖端沾附有少量血迹的木棒。

初步调查情况表明,郑无刚作案嫌疑急剧上升。这起恶性伤害案件的真凶终于浮出水面。

专案组立即派民警到郑无刚家中抓捕,但其家人称郑外出多日,至今没有回家。与此同时,民警来到郑无刚的姐姐家中,了解郑无刚的行踪。

据其姐姐称:“3月9日中午,郑无刚到我家帮忙挑泥巴砌院墙堡坎,当晚就住在我家,第二天帮忙后于下午4点左右到他‘老丈人’家去了。3月11日早上,打电话上去叫人喊他来吃早饭,小莲的幺伯娘说郑无刚已经走了。”

由此看来,郑无刚具备作案的时空条件。

调查结束,民警反复向其家人及村、组干部宣传法律、政策,请其家人及村、组干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一旦发现郑无刚的行踪,主动劝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听民警介绍说郑无刚涉嫌伤害9岁的无辜幼女,郑家亲友均表示要尽力配合警方工作。

3月12日,民警继续对郑无刚进行追捕,找到其姐夫吴某继续调查,做工作请其帮助寻找郑无刚,以便查清事实真相。

当日下午6时许,民警接到举报,突然来到吴某家,将郑无刚当场抓获。

经初审,身心疲惫不堪的郑无刚如实交代了自己一怒之下持刀砍伤“小姨妹”的犯罪事实。当晚,涉嫌故意杀人的嫌疑人郑无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次日,在对郑无刚进一步的审查核实中,民警发现其交代的内容与小莲所述部分内容有矛盾。除作案时间、地点、致伤过程与民警掌握的初步一致外,郑无刚交代作案时小莲并没有在家,所用的凶器是谢家的一把旧菜刀,没有用其他东西打击,作案后已将凶器抛弃到现场附近小地名叫大溪沟处的山林中。

小莲与郑无刚究竟是谁说了假话?其作案动机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