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破工作再次出现了转机。
专案组根据平阳调查组传来的消息,立即派一大队副大队长熊锋带领罗小华等火速赶赴都昌。熊锋等人到达都昌后,很快找到春江旅社,拿出谢、张两人的照片请服务员辨认这两个人5月初是否在此旅社投宿过。服务员很快就证实此两人曾于5月3日由一高一矮两个青年人带他们到春江旅社住宿。
旅社的人还反映:这一高一矮两个青年人,说话带南昌口音,他们于1994年4月30月和5月1日先期到达春江旅社住下。这两人还向旅社老板吴庆和打听过此地苎麻的行情。吴庆和为了方便顾客,便把他们介绍给当地经营苎麻的生意人钟梅和高道福。
在都昌县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南昌侦查人员很快找到了钟梅和高道福。
据钟、高二人回忆:5月1日吴庆和的确曾把两个南昌人介绍给他们。当时他俩正有一批苎麻急于出手,便带着两位南昌人到钟梅家看货。看完货后,其中那位身材较高的人向钟梅交代说:“我们是帮两名浙江老板来联系货的。过两天浙江人会亲自来看货。等他们来看货时,你们就说货是我的。我叫谭国辉,希望咱们合作成功。”说完留下一张订货的条子就走了。
5月3日,这两个南昌人带着一名浙江人果真来到钟梅家看货,看完后,浙江人说要买10吨,并谈好了每吨价6500元,但他说当时没带钱,过两天再来交钱取货。
经钟、高两人辨认照片,看货的浙江人正是死者张云钗。
钟梅还介绍说,那天张云钗走后,两个“南昌人”又单独找到他商议,待浙江人携款来取货时就把他干掉,再分享货款,钟梅当即严词拒绝。两个“南昌人”见此情形,便悻悻离去,当天乘船离开都昌去了九江。此后,便一直未与钟、高联系过。
都昌小组的侦查员罗小华在听完钟梅、高道福反映的情况后,很快联想起1993年3月上海市嘉定县公安局曾派人到南昌追捕一名叫“谭国辉”的杀人抢劫犯。当时,由于谭国辉的户口在南昌市西湖区广外派出所辖区内,罗小华又曾在广外派出所任过副所长,刑侦支队便决定派罗小华协助嘉定县公安局追捕谭国辉,但追捕未果。现在此案又涉及到谭国辉、罗小华便再三询问钟梅和高道福那位自称为谭国辉的南昌人的特征。结果他俩描绘的谭国辉与上海嘉定县公安局追捕的谭国辉极为相似。
罗小华将此情况立即向专案组做了汇报,并很快与上海嘉定县公安局取得联系,查到了谭国辉在上海作案的另一同伙徐家荣(男、26岁、江西余干县五雷乡人),同时了解到潭、徐两人在上海嘉定犯下的杀人抢劫案与“5·10”案的作案手法十分相象。
谭国辉、徐家荣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此,专案组立即派人赴南昌西湖区广外和余干县调查谭国辉和徐家荣的情况。赴余干小组调查发现:徐家荣系一名劳改释放犯,曾为谭国辉的牢友;徐家荣长期负案在逃。他的一个弟弟徐家辉在南昌赣江大学93级经贸系读书,婶婶张西禄在江西省民政学校工作。据查赣江大学就在“5·10”发案现场附近,浙江被害人张云钗告诉其妻南昌联系电话正是省民政学校的电话。
于是,侦查人员拿到徐家荣的照片后,立即与广外调查组的人员一同赶赴都昌与都昌小组汇合。经将谭、徐两人的照片请钟梅、高道福等人辨认,他们一致认定前往都昌联系苎麻业务的两名南昌人,正是谭国辉和徐家荣,“徐世强”即徐家荣。
“5·10”案件的侦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随着案情的逐步明朗,专案组决定把主要警力用于调查谭国辉和徐家荣的外围上。据徐家荣的婶婶张西禄反映:5月10日上午,亦即案发的次日上午,徐家荣一人带了两个旅行包来到省民政学校找张西禄,说是从九江来,做生意嫌了4万块钱。当天晚上在她家住下,换洗了衣物,并偿还了前两天从婶婶手中借去的120元。5月11日,徐家荣离开张西禄家,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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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西禄描述徐家荣携带的旅行包有一个与谢光富所带来的旅行包颜色和款式一样。
与此同时,侦查员通过对徐家辉的询问以及在赣江大学调查发现,5月7日,徐家荣曾带4名男青年到赣江大学找徐家辉,在学校的学生宿舍住了两个晚上。5月8日中午,徐家荣还特意邀请徐家辉和他的同学彭云、余建等人吃饭。在饭桌上徐家荣带去的4个人还与徐家辉及其同学交换了通讯地址。
据查,徐家荣带去的4个人分别是:永修县三角乡永丰村的胡礼明、永修县新城小学的方海林、住南昌市沿江路的谭国辉和永修县的熊红旗。
专案组根据这一情况再次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大家一致认为,“5·10”大案系多人所为,且罪犯心狠手辣。5月8日中午与徐家荣一起吃饭的另外4个人很有可能都是凶手。
于是,专案组当即派员前往永修县调查。同时,派人到省劳改局排查谭国辉、徐家荣的牢友,调出了与谭、徐关系较好狱友的有关材料。并将这些人的照片交由曾与徐家荣等5人共餐的学生辨认。经辨认确定,照片中有两人是5月8日徐家荣带去的胡礼明和方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