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她被抛在汾河滩上,1987年太原“2·27”胜利桥下女尸案

1987年2月27日清晨,山西太原市上班的人流急匆匆地在胜利桥上穿行,忽然一阵疾遽的旋风吹来,将晋机工人曹爱生的帽子吹到了桥下,他刹住自行车,很快跑到桥下去寻找失落的帽子,他刚走到桥下的汾河滩上,突然眼前一具裸露的女尸横躺在河滩上,他不由大声惊呼:“快来人哪!”掉头拔腿就跑,他上气不接下气跑到桥上,慌恐地顺手指向桥下:“快!一具女尸!”

刹时,胜利桥上围观者很快堵塞了交通。紧接着,一辆辆乘风驾雾的警车、摩托车一路鸣着警笛直向现场驶来……

现场位于胜利桥南侧,从东面数第三个桥孔下面的河滩上。女尸头北脚南,呈仰卧状,上衣扣被解开,裤子脱至大腿部,下身有大量血迹,口中塞有一个油垢污黑的浆豆色车座套,女尸头上有一根带花纹的鸡毛。

经法医尸体检验:女尸下体内有精斑,脖子上有掐痕,系窒息死亡,女尸下部有明显被压凹坑。分析很可能是被强奸、掐死,后又用汽车运到胜利桥上抛到桥下的。

根据检查的结果,法医认为死亡时间大约在二十四小时至三十小时内。由此推断,凶手作案时间可能在2月25日夜或26日凌晨。

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抛尸重大案件,必须马上行动,尽快缉拿杀人凶手!

可侦查方向该从哪里入手呢?凶手又在哪里呢?

要在这茫茫人海的二百多万人口的太原市找到凶手,实在比大海捞针还难啊!因为尸体是用汽车运至桥上抛下来的,所以现场周围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痕迹。

太原市公安局决定由刑侦副局长任总指挥,成立由刑警大队、北城分局、二处、交通队等参加的“2·27”专案指挥部,发挥多警种整体作战的优势,迅速开展工作。

被害女青年的惨状,保护人民的神圣使命,在促使专案组刑警队员们紧张细致地分析研究着……

这个车座套一定是罪犯所遗,可这个座套是哪个单位的?又是哪个车上的呢?因为目前可供侦破的也只有这个“座套”,所以必须千方百计查寻到这个车“座套”的来龙去脉。

“我看应该马上派人到缝套厂查访一下这种车套是哪一年生产?又卖给了哪些单位?”几个急性子的侦查员不谋而合地说道。

这时,只见一旁紧紧盯住从死者嘴里取出来的那个二尺见方的车座套的刑警大队长杨桂榛眼睛一亮,好似在上面发现了什么奇珍异宝似的,一边用手指着座套的右下角说:“同志们,你们快来看,这是什么?”

侦查员们看着在座套边上用白线缝制的几针歪歪斜斜的神秘符号,不解其意,一时倒给问得懵懂住了。

“这是洗染店洗染衣服的编号!断定这个座套一定在哪个洗染店里洗过。我们可将这个“座套”作为突破口,顺线追踪下去。”刑警大队长杨桂榛认真地分析道。

侦查员们对大队长这番精辟的分析,心里无不暗暗佩服。总指挥果断地向刑警李福厚,王志平等同志下达了命令:“同志们,你们现在立即出发,尽快将太原市的所有洗染店,包括国营、集体、个体的,要一个不漏地查一下,这个座套是在哪个洗染店洗的?从而再进一步查对给哪个单位洗的?一定要查它个水落石出。”

侦查员李福厚和王志平顾不得吃饭挨门逐户进行查访。当他们走进南城区洗染店第五门市部访问时,一个意想不到的发现,使他们惊喜万分。

本店的一位老师傅一看见这个座套的“符号”,便不加思考地说:“这是我们店所用的编号—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