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的小马宁四肢撑在井壁上实话实说:“我的腿不能动了。”
见马宁还能发出声音,他们便从麦田埂上抱来农民肥田用的成捆的玉米秸,点燃之后扔进井中。
确认马宁死亡之后,三人决定实施方案的第二步:给马家打电话,敲诈10万元现金。
1999年11月1日中午,警方派人打捞沉入井底的马宁。现场人山人海,在民风淳朴的皖北,善良的村民们不敢相信一个花季少年会对自己的同龄人痛下毒手。
打捞工作十分艰难,首先必须清除已填到井口的玉米秸和砖块,仅这项工作便花去了近10个小时。至第二天上午10点,井中杂物才被清除干净。当时天气很冷,一位30岁出头的农民出于义愤,自告奋勇下井捞人。他一气喝下半瓶老酒暖身,然后腰系麻绳,在井水中几上几下沉浮,搬掉了压在马宁身上的砖石。
当他将惨死的马宁抱出井外时,这位淮北汉子哭了。有生以来,他从未见过有人像马宁那样死得如此惨不忍睹。一个原来漂亮的男孩几乎被砖头砸得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马立顺夫妇看到面目全非的马宁,当即哭昏倒地。围观的群众从未见过如此悲惨的情景,一个个陪着落泪。
此案一破,整个皖北为之轰动。在古风犹存的淮北平原,张宁等人的恶名不胫而走。
张宁,男,14岁,淮北市朔里镇人,小学文化,读初二时被学校开除,无业。
徐峰,19岁,初中文化,朔里镇农民,无业未婚,1999年6月因持枪抢劫孙土楼中学批捕在逃。
葛长攀,男,20岁,朔里镇农民,初中文化,无业未婚。
葛成振,男,15岁,初中文化,朔里镇人。
在这个四人犯罪团伙中,张宁文化程度最低,年龄最小,但在这起骇人听闻的绑架杀人案中,14岁的张宁充当的却是“首领”的角色。
张宁出生于1985年7月20日,父亲是朔里煤矿矿工,母亲在朔里镇农贸市场卖杂货。由于父母都忙于赚钱,因此,张宁出生不久就寄养在奶奶家。奶奶对这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孙子疼爱有加,什么事都顺着他,这样的成长环境使他从小就养成了“霸王”的脾气。上小学的时候,由于缺乏父母的监管,霸气十足的张宁很自然地成了小同学的“孩子头”打架斗殴是他的拿手好戏。当父亲将他从奶奶家接回来的时候,这位小学文化的煤矿工人发现,不足10岁的儿子已经很难管教了。
进了孙土楼中学以后,由于学校离家较远,张宁更是有恃无恐,经常有意旷课,和镇上的一些无业青年混到了一起。从此他学会了抽烟喝酒玩游戏机看黄色录像,课堂对他已失去了任何吸引力。当老师将张宁的恶劣表现告诉其父张勇时,这位恨铁不成钢的煤矿工人对儿子采取的教育办法便是毒打,而且每次都是用皮带抽二十下。
恶毒的体罚造成的恶果是,小小的张宁渐渐变得麻木而残忍起来。当办案人员问他为何对同学马宁如此凶残时,他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我爸爸对我都那样狠心,我对别人还有什么下不了手的。”
初二上学期,张宁因多次敲诈勒索同学而被学校开除了,从此他便肆无忌惮地与徐峰、葛长攀、葛成振混在一起,成了朔里镇人人害怕的野孩子。他们四个人整天吃喝玩乐,无事生非,没钱就去偷、去学校敲诈,直至绑架杀害人质,勒索钱财。
2000年3月15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宁一伙做了公开宣判:张宁主谋绑架、杀人,其罪当诛,因未满18周岁,故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峰被判死刑,葛成振被判有期徒刑四年,葛长攀因批捕在逃,待归案后予以审判(两年后落网,判处死刑)。
当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书时,三名犯罪嫌疑人中,唯独张宁面无表情,没有落泪,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