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石首县(1986年5月27日,撤销石首县,设立石首市)绣林镇给人一种威严、肃杀之感,流氓、强奸犯肖吉桂将在这一天被执行死刑。
上午8时,随着一辆带有高音喇叭宣传车的开道,由10辆囚车、警卫车组成的行刑车队驶出县公安局看守所,直奔大垸公社公判会场。原定召开一万人规模的公判大会,但由于肖吉桂在当地的民愤实在太大了,大会会场涌进了3万多名群众,争相目睹这个罪大恶极犯罪分子的最后下场。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陈庭长在会上宣读判决书:罪犯肖吉桂道德败坏,流氓成性。1967年至1975年春,肖犯不分老少,不择场合,采取翻窗、撬门、“说亲”等手段,先后强奸妇女13人,奸污妇女8人,强奸未遂的22人。手段卑鄙,情节恶劣。除此,肖犯还从1962年至1974年,单独和伙同他人盗窃14起,盗窃生猪2头、手表1块、板车1辆、粮票145斤、布票45尺,以及各种衣物等40余件。1969年伪造公章、证明,在外流窜……,判处流氓强奸犯肖吉桂死刑,立即执行。
刑场设在沙滩子堤外,随着3声清脆的枪声,肖吉桂嘴啃泥,结束了他33年罪恶的人生。面对肖吉桂的伏法,当地群众拍手称快。人们纷纷说道:“见鬼”(肖吉桂浑名“肖见鬼”)今天真的见了鬼,今后我们白天不怕鬼来偷,晚上不怕鬼撬门。
肖吉桂强奸案是当时石首最大的一起强奸案,就是在今天也十分罕见。在6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的肖吉桂为何能频频将罪恶的黑手伸向当地妇女并使罪恶隐瞒了近10年之久?
肖吉桂其人肖吉桂,1944年出生,公安县罗家湾人,后移民石首大垸公社联合大队。肖吉桂兄弟4人,父亲早逝,母亲在武汉随二儿子住,肖吉桂独自一人住在石首。由于他天性顽皮,无人管教,长大后好吃懒做,打牌赌博,盗东扒西,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是当地有名的“二流子”、“无赖”,也被人无奈称为“鬼见愁”。
肖吉桂结过6次婚,其中5次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这全因为他虽然论正才满腹空空,但却有着徒有虚表的外貌,高高的个子,白净净的皮肤,为人能说会道,甜言蜜语,很会讨女人喜欢,加之单身一人,无牵无挂,走到哪里都可以落户,于是迷惑了一些人,屡屡在邻近县市上门入赘。但不出几天他便原形毕露,在女方家里多则大半年,少则一个月便被人扫地出门。的确,人家招女婿都是为了能引来一个会操劳持家,又肯吃苦耐劳的当家人,面对肖吉桂这个横草不拈,竖草不捏,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又对岳父岳母恶语相向,对姨姐姨妹不怀好意的“大爷”,谁也养不起,怕招来灾祸啊!
然而,肖吉桂也有他的鬼主意。1971年他到宜昌地区宜都县参加“三线建设”时,结识了枝城化肥厂一名女青年,凭着三寸不烂之舌,竟将这名国营女职工骗到石首大垸,并结了婚生了孩子。但婚后女方逐渐认识到了肖的本质,在忍无可忍的状况下,带着孩子回到了宜都,肖吉桂又成了光棍一条,直到肖吉桂案发后伏法,女方也未回来。
肖吉桂一生最大的嗜好是“好色”。判决书上认定他不分老少,不择场合,采取翻窗、撬门、“说亲”等手段大肆强奸、奸污女性,已遂、未遂者共达43人,其中年纪最大的达到60岁,整整大他30岁,最小的仅18岁。
其实,据肖吉桂交代,被他强奸、奸淫的妇女多达29人,未遂的也有29人,共达58人,然而,由于部分受害者因种种原因不愿承认,也有不少被害者是外地人,案发后查无证据,最后被法院认定的共有43人,但仅此数字便足以令人触目惊心。
在70年代,农田水利建设任务重,加上还要抽调劳力到宜昌地区宜都县参加国家的枝柳铁路建设,农村男劳力外出人数非常多,肖吉桂便借此机会,趁虚而入,屡屡把罪恶的双手伸向独自在家的妇女。
他作案方式主要是利用夜深人静时采取用刀撬开房门,一旦女方反抗,便凶相毕露,以“杀死你全家”、“放火烧你家”、“传出去你的名声不好”等言语相威胁,强迫女方就范。
1968年冬季,肖吉桂得知本队宋某的丈夫到宜都参加“三线建设”的消息后,于当晚12时窜到宋某家,以“讨茶”为由骗开宋某家房门,次日凌晨肖用刀撬开宋某的房门,不顾宋某的反对将她强奸。其后又多次采取撬门人室手段,企图对宋某强奸,因她高声呼救,强奸未遂。肖并不甘心,临走时恶狠狠威胁道:“就是坐牢也不放过你”。
1969年冬季的一天,肖吉桂在和平大队挑堤,见到本队的周某也在场,肖吉桂鬼眼一转,当天深夜,他从工地溜回生产队,连家都没回,摸到周家厨房,撬门入室,趁周妻熟睡,企图将其强奸,因其强烈反抗,强奸才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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