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5月12日上午,一场大雨刚刚下过后,几个调皮的小男孩跑进了江苏省徐州市市郊的一片小树林里捉“知了猴”(即未经上树蜕变的蝉),当他们玩兴正浓时,一个恐怖的场面把他们吓呆了:不远处的一棵小树下边,坐靠着一个浑身上下一丝未挂的年轻女人,直挺挺的让人看一眼就知道是死人。她双腿劈开成“大”字形,湿漉漉的长发凌乱地披在肩上粘在脸上,惨白的脸残留着雨水冲的红一块白一块的化妆脂粉,活像杂技场上的丑角演员。男孩们惊叫着纷逃出了小树林。
午时11点左右,徐州公安局总值班室在接到孩子家长的报案电话后,即刻通知刑侦科驱车赶往出事现场进行了勘查。死者系女性,两臂向脸前弯曲成圈状,左手一只飞亚达牌坤式时装表,下肢僵硬呈紫色,两腿劈开呈“大"字状,明显外伤,口腔内洁净无异物,牙齿齐全,现场无搏斗痕迹,在对现场及周围地区进行的搜查中均未发现死者衣物发可资证明死者身份的物品。
初步判断,此案为移尸侵犯。当天下午3点,距案发现场仅百米之遏的徐州市殡仪馆来电话说:殡仪馆停尸房的一具女尸昨晚被盗,现场留有粘着泥土有脚印和死者衣物。经过殡仪馆工作人员及死者家属的辨认,小树林中发现的无名女尸正是殡仪馆昨晚被盗的第3停尸房7号床的宋秀芬。死者是因先天性心脏病导致心脏瓣膜两窗三狭,于两天前午13点40分去世的。
案件性质真相大白,罪犯盗尸纯系猥亵侵犯。那么盗尸者是谁呢?刑警们开始了广泛的社会调查。同时请来对变态行为具有研究的精神病专家,讲述恋尸癖患者的性心理及行为方式,以便帮助破案。
当刑警们再次到市殡仪馆进行调查了解时,那里的工作人员纷纷反映说:“殡仪馆的停尸房里,近一个时期经常闹‘鬼’,不少女性的尸体一到夜里便纷纷从停户柜里‘爬’出来躺到地板上。等到早晨一看,她们的姿式仿佛都一样,‘大’字般一丝不挂地仰卧在那,脸上已化的妆被涂抹成了京剧脸谱。”
还有反映:“今年2月的一天深夜,我去停尸房巡视时,突然一条黑影窜出,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闪便消失在那一片松树林里了。当时,我以为自己是花了眼,便咳嗽几声壮了壮胆,赶紧回房睡觉去了,第二天一早,我发现昨晚那个黑影窜出的第一停尸房里,有三具尸体都显然被人‘搬动’过。可奇怪的是,被移动的尸体都是女性,而且都很年轻漂亮。其中有一个就是前不久市歌舞团那个听说是为搞对象而服毒自杀的女演员,叫韦什么君?”
“韦婉君!”刑警提醒说。
“对!就是她。”
“你还有什么需要反映的吗?”刑警问道。
“没什么了。”
“你再好好想想。”
“噢……对!还有一情况。”
那人仿佛回忆起什么。
“别着急,慢慢说。”
“那是上个月……好像是中旬的一天晚上,天下下着毛毛雨,我起来去上厕所,发现靠东边的那围墙下的树丛里有手电光,于是我抓起一把靠在厕所门口的铁锹就跑了过去。还未等我跑到跟前,那灯光就灭了,一个黑影窜上围墙转眼不见了。第二天早晨我发现一具女尸侧靠在那里,因为大腿被劈成‘大’字形,所以她倒不了。”
刑警们从市殡仪馆出来,分头又到市内各大医疗单位的停尸房去了解了情况,结果均有此类事件发生,可他们无一报过案。
市妇产医院停尸间的管理员反映说:“我这里常有这样的事。按说我这里应该是清静的,因为都是死人,还多半都是女性,她们发不了声,可这里一到夜里就总有动静。有时弄的我也挺害怕,为我条养了条狗给自己壮胆,可没几天就不知让谁给毒死了。”
“为什么不报案?”
“报案有什么用?一没丢东西,二没杀人放火,你们难道能为条狗来破案?”
刑警们想想也对。那么多大案要案还破不过来呢,能为条狗进行现场勘察吗?别说他没报案,就是报了案恐怕也没人会理会的。当时的现状就是这样,没出事以前,谁说什么也不会有人重视,可出事以后,便会兴师动众,天翻地覆,而结局往往是不了了之或亡羊补牢。许多恶性案件的事例,已多次证明了这一点。有些重大恶性案件,在其发生的早期不是都未被发现,而是无人重视,无人制止,待矛盾性质急剧转化终于发生了时候,人们又会叹息说,唉!要是早一点……就如何如何了。
“你说的不无道理,”刑警们并非赞许但又无批评之意地对管理员说道:“你能不能举几个‘闹动静’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