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不想当回事儿,想着继续翻我的,可是这空旷的街道里,这莲花灯就这么不死不活地唱着原本应该很欢快的生日歌。
陈志咽了口口水:“乌眼儿哥,这个太难听咯,哪个听了会安逸嘛。”
都不用他说,我自己都觉得这东西越听越烦躁,于是我弯腰去捡那莲花灯,准备把它关掉,可当我刚刚碰到莲花灯时,余光却透过缝隙看到垃圾堆的深处站着一个老式洋娃娃,小洋裙配金色小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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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塑料头的洋娃娃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了,眼前的这个显然就是个老物件,已经破损的挺严重了,就这样她竟然还能站在那儿?
陈志估计是看我弯着腰一动不动,而生日快乐歌还在唱着,他颤着声音说道:“乌眼儿哥,你又啷个了嘛?”
我没说话,而是伸手去跟他要手机,他二话不说就把手机塞进我的手里,我拿着手电筒直接打在那娃娃的脸上,看清楚的第一眼我脱口而出一句:“卧槽!”
那娃娃的眼珠不是我印象里会眨眼的蓝眼珠,而是一双泛着暗红有点儿像人的眼睛。
我多余的话一句都没说,直接就上手扒拉杂物堆,陈志虽然不知道我要干嘛,但还是扑过来帮忙,可他刚上手就看见一个穿着蓝白花裙的金发洋娃娃“噌噌噌”地从里头爬了出来。
陈志一下呆了,光顾着张嘴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没办法,鬼娃娃的童年阴影对每个中青年来说那攻击性都是强到没边儿。
“别怕,是肉铺的那个东西!”
我一看就知道陈志想啥呢,这货可能以为恰吉重生到新疆了,但我是和那玩意儿对视过得,那双暗红色的眼睛我绝不会认错。
我抡起手里的木板就要砸,而陈志更生猛,一听我的话竟然直接就扑了上了,一副势必要把它抓住的架势,但那鬼东西十分灵活,脑袋一转竟然顺着脚手架向上爬去,这东西套着娃娃皮,而娃娃头的后脑被掏空了一大半,正好套在它的头上,这会儿手脚并用的在脚手架上爬着,半头金发甩来甩去,该说不说,真他妈渗人。
“狗东西!”
这脚手架只有三层,我这会儿再上去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眼瞅着它顺着脚手架爬到了隔壁商铺的门头上,它踩在门头上一路快跑,边跑边发出那种指甲剐蹭的声音,而我和陈志只能沿着它的方向在地面上紧追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