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走进新时代

站在历史的角度上,1978年11月,三中全会之前,小岗村就实行“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中国对内改革的大幕。

1979年7月15日,正式批准粤、闽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迈开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脚步。

1992年南方谈话发布宣示种花家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

1992年10月宣布新时期最鲜明特点是改革开放,种花家改革进入新的改革时期。

2013年种花家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

……

说到小岗村,就不得不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

开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当年,不对,应该说是第二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

那是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村民家中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

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此刻正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三条:

一是分田到户;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在会上,队长特别强调,“我们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

1978年,这个举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是一个勇敢的甚至是伟大的壮举。

1979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

从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来,在关于农村的文字中,“包产到户”是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也是常被质疑和批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