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乱搞男女关系证据确凿,同时还有于海棠企图诬陷杨为民,在保卫处执法过程中撒谎,已经明显构成妨碍执法,这已经超出了保卫处可以内部处理的范畴,我的意见是将他们两人和所有证据移交给法院审理,到时候该判几年就判几年。”
马主任立刻附和道:
“我赞同白处长的意见,同时于海棠作为轧钢厂的女工,她的行为严重抹黑了所有辛勤工作的女同志的形象,我要求将于海棠在轧钢厂内和她所在的街道进行游街,公开其罪行,以示惩戒,同时对其他人进行思想教育。”
马主任的要求是她这个妇联主任该做的,基本上就是把于海棠当做一个反面典型了。
这一通折腾下来,保证于海棠在轧钢厂或者街道都是彻底的社会性死亡,以前那些馋她身子的男人,哪怕以后依旧馋,嘴上提到于海棠的时候依旧要唾弃两句。
没有一个正常男人敢去帮一个乱搞男女关系的女人站台。
就好像没有一个正常领导敢去帮助一个有行贿前科的人。
不然都是引火烧身,等着死无葬身之地吧。
最后表明立场的是老杨:“于海棠犯下累累罪行,轧钢厂不容许这样的员工存在,后续我会召开会议,和其他领导商讨将于海棠开除的事宜,不过于海棠身上的问题可能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晰,不知保卫处是否可以再调查几日,确保于海棠身上没有其他问题之后再将她移交给法院?”
老杨这么说倒不是单纯地想给于海棠火上浇油,关键是他需要时间。
这次得知杨为民乱搞男女关系的事情他也完全猝不及防,他需要时间来准备一些事情,包括把消息通知自己的哥哥杨瑞明,看他们还愿不愿意出钱捞杨为民这个儿子,同时老杨自己也需要做好准备,来应对李怀德必然会到来的攻击。
如果于海棠真的被移交法院了,那么这件案子就完全不可能隐瞒下去了,在会议上来不及准备筹码的老杨要应对李怀德的全力进攻必然会吃不小的亏。
但如果保卫处还在调查,于海棠还被扣在保卫处的话,那么就还可以拖个几天,给老杨充分的时间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