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来了一个懂法的?

这些不影响他们仕途的案件,他们一般不会管,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小主,

要是还能赚点外快,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这仅限于那些心术不正、内心肮脏的人,大部分警察还是很有正义感的。

经过了一番虚假的审问,最后这位副局长看向了夜熙和郁欣,说道:

“基于他们这些人虽有滋事的嫌疑,但未对他人和社会造成损伤。”

“所以我们给予对他们半个月的拘留,两位怎么看?”

拘留半个月?

夜熙听到了这句话想笑,怀疑这人tm到底懂不懂法?

“我有意见!”

夜熙双手插兜站了起来,脱口而出道:

“根据《华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蓄意滋事未构成犯罪的,一般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但,在他们蓄意滋事的过程中,携带大量钝器及尖锐物体欲对当事人进行报复。”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蓄意滋事,而是蓄意谋杀,已经触犯了刑法范畴!”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蓄意谋杀罪的处罚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算情节最轻的,也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夜熙说的那是朗朗上口,一点都不带停顿的,比高中背课文的时候都简单。

“而这位所谓的副局长,竟然只判了蓄意滋事的罪名,我想知道你懂不懂法?”

“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国家公职人员犯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徇私枉法罪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些罪名加起来,我想知道这位副局长要被判几年。”

“而你的那些钱还有没有福气花呢?”

在这位副局长与刘二狗的审问环节中,夜熙早就看出了不对劲。

一是:他看得出这个刘二狗丝毫惊慌之色,与先前那个年轻警察审问的时候完全就是两个态度。

二是:一个堂堂的警察局副局长这么晚了还会特地来审问一件小事,属实蹊跷。

至于夜熙说的那些,全是真的。

但实际刘二狗等人的事件并没有那么严重,他是故意那样说的而已,他就是要看看这个所谓的副局长的反应!

一个不懂法的人还能当上副局长?真的是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