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这天子为尊的封建年代,刺杀皇帝这种人株连九族,尚能理解。
但让一个县几十上百万人跟着受罪,是不是太过了?
——三年无雨。
这放在余琛上辈子那个发达的文明,都是致命的打击。
更别说幽河县那些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百姓了。
这三年一过,幽河县还能剩下三成的人,都算好的了。
诚然,余琛能理解朝廷的想法,就是做到极致的杀鸡儆猴,让以后但凡有叛乱心思的人,都得想想后果是否是他们能够承受得起的。
但他没法儿认同。
幽河县的人有啥罪?
说白了不就是出生在幽河县罢了。
这玩意儿是谁能掌控的么?
一番话罢,文圣老头儿连连摇头,既是唏嘘幽河县令郑书囷的死,也是叹息幽河百姓的疾苦,叹着气儿,回了阴曹地府去了。
留下余琛和石头。
前者想了会儿,好似做下了什么决定一般,突然开口:“石头,这两天陪我去下场雨。”
石头想都没想,咧嘴一笑,一点头:“好嘞!石头跟您去!”
正巧这会儿,那先前不知跑哪儿去了的虞幼鱼也回来了,她只听到了后半句,立刻眼里放光,“去哪儿?妾身也要去!”
石头立刻怒目而视。
两个家伙,大眼儿瞪小眼儿,谁也看不惯谁!
余琛无奈,等他俩干瞪眼儿,自个儿出了守陵屋子。
驾上那九幽鬼辇,去了苍江河畔,取出净水葫芦,一拍!
茫茫苍江水,便好似百川汇海一般,被收进这净水葫芦里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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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够了以后,余琛方才返回。
这会儿,已经是下午时分。
不归陵上,虞幼鱼不晓得去哪儿了,石头倒是在灶房备菜。
余琛刚准备进屋,就听见山下传来脚步声。
没一会儿,那上午几个敛官儿又抬着尸体上来了。
余琛注意到,其中一个瘦小敛官儿的神色,尤为不自然——看着那板车上的尸首,眼中悲戚。
而见了余琛,那几个敛官儿也立刻招呼,喊着看坟大人,然后才把尸体卸下来,挖坑准备埋了。
尸首一共十多具,都是脖颈处缝了一圈儿密密麻麻的针脚。
那伤口不用细看,余琛就晓得,这是被砍了脑袋的。
而为首的那具尸首,更是让他多看了两眼——因为他身上,站着条魂儿。
且看那模样,身形瘦削,面目俊朗,年纪看起来也就二三十岁,眉头上三枚黑痣不仅不突兀,还突显出一股别样的书生气儿来。
这模样,这伤势,余琛直接便猜到了,就是那幽河县令郑书囷。
那光头敛官儿见余琛一直望着尸首,解释道:“嗐,那是幽河县令,因为一年前的行刺之事遭了无妄之灾,被砍了脑袋,可惜了。”
说罢,光头敛官儿看了眼后边儿魂不守舍的瘦猴儿,压低声音道:“那瘦猴儿就是幽河县的人,听说相当尊敬那位幽河县令,本不想让他送幽河县令上山的,但他家里人还在,这会儿得拼了命挣钱来搬家……”
说到这儿,光头敛官儿忍不住骂了声:“他娘的,这都什么世道!”
余琛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