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白色”情人节里,小狼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今天是白色情人节,她们说如果可以在这一天,得到心爱之人所送的指环的话,这段感情就会获得神的祝福。”
我收到信时,正是晚自习时间,离放学也不过还剩下大概半节课的功夫。
早已身无分文的我,读着小狼几乎等于是明说的要求,不免窘到了极致。
无奈之下,我只好找同学们借钱。
为了能够赶在放学之前,实现小狼的心愿,我匆匆地凑够了五十块钱后,便飞奔到了学校对面的精品店中。
我还记得,那是一根细细的,棕色“玉”制指环。
老板要我四十五。
虽然我没有好意思讲价,并且发自内心地觉得,“讨价还价”,是对我心里那份“纯真爱情”的一种“亵渎”行为。
可在付钱的时候,我的心却还是在忍不住的“滴血”。
“它”太便宜了。
我也知道“它”是假的。
但我的经济条件,又决定我根本无法送出“昂贵”的礼物。
可就算是这种“便宜”,却也要了我的“老命”。
这不仅代表未来的一周时间里,我都要饿着肚子!同时也意味着,在偿还掉欠款之前,我再也无法与小狼“共度午休”。
老子是爷们,总不能拉着女朋友陪我一起饿肚子吧!
其实,小狼的家庭条件很好。就算我没钱了,她也完全可以请我吃饭。
但我所经营的人设,让我无法心安理得地,去花她的钱。
因为有着这许多的“心理负担”,当我把“指环”送到小狼手上时,竟一点笑模样都没有。
“黑着脸”送礼的人,古往今来估计我也是那头一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