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突发变故:刘全打架出人命
在市电视台的播音室里,刘美正全神贯注地准备着下一档新闻节目的播报。她身着得体的职业装,妆容精致,声音清脆悦耳,以专业的形象和出色的播音技巧赢得了观众的喜爱。
然而,就在这个看似平常的日子里,刘美的手机突然响起。她微微皱了下眉,因为在工作期间她通常不会接听私人电话,但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是老家母亲的号码,一种不安的预感涌上心头。她悄悄走出播音室,接起了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母亲颤抖而焦急的声音:“小美啊,你快回来吧!你哥哥刘全出事了。他跟人打架,把人……打死了。现在被警察刑事拘留了。”
刘美只觉得脑袋顿时一阵轰鸣,仿佛整个世界都在瞬间崩塌。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个一直以来疼爱自己、善良正直的哥哥刘全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刘美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她向领导请了假,匆匆踏上了回家的路。坐在飞驰的列车上,她的思绪如潮水般翻涌。
回忆起小时候,哥哥总是保护着她,无论是在学校被同学欺负,还是在外面遇到困难,哥哥总是第一个站出来为她遮风挡雨。他虽然性格有些急躁,但心地善良,乐于助人。这次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让他失去了理智?
回到老家,刘美看到了满脸愁容的父母和一片混乱的家。母亲泪流满面,父亲则沉默不语,只是不停地叹气。刘美紧紧地抱住母亲,试图给她一些安慰。她了解到,哥哥是因为一场土地纠纷与人发生了争执,双方在冲动之下动起了手,结果酿成了这场悲剧。
刘美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快了解情况,为哥哥寻求法律帮助。她四处奔走,咨询律师,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
律师说了法律定刑的一些情况。
1、打架失手打死人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