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国点点头,“是。”
“那我也一起,正好好久没去过县城,去瞅瞅这几年发展,我还认识路不。”
说到县城,顾风自从上大学,就没再去过。
当初上高中,也是在县城上。
或许今天可以抽空去母校看下。
三人吃完,由顾风开车,前往县城。
今天没开顾风那辆劳斯,开的是张伟国的别克。
张伟国嫌弃劳斯太烧油,还不如他这辆破车省钱。
在他看来,乡下人,要什么面子。车就是代步工具,能走就行。
最主要还是实惠,钱少皮实,才是首选。
顾风那车看是好看,好几百万的东西,花的不值。
有那钱,不如买房子,还能升值。
张伟国说时,顾风在一旁连连点头。
他和张伟国的想法差不多。
车买在手上,是一直在贬值的,相反,房买了那是在升值。一个赚钱,一个是亏钱,就是区别。
当然,也不是说买了不好,只是相对来说而已。
顾风喜欢车吗?喜欢。
有哪个男人,没有个豪车梦。
只不过有些人买起来像买菜,有些人把它当梦,经历与出身,都决定了你对它的态度。
但统一的认知,便是都喜欢。
顾风也不例外。
从石镇到县城,大概二十分钟车程。
给顾风的感觉,是好像来到了个陌生地,改变太大了。与当时读高中时,已经大变样。
多了高楼,商店已经时过境迁,熟悉的店面,不见了踪影。当这些熟悉的事物被改变,陌生感随之而来。
好在小县城,年味很浓,街上人声鼎沸,人来人往,很热闹。
三人第一站,去了步行街。
这里是县城里,唯一的一条步行街。
来这里,有个重要任务,那就是买衣服。
还记得小时候,最开心的事,便是穿新衣服。
随着生活水平的增高,这种感觉变得越来越淡,仿佛已少了激情,变成一个习惯。
今天来,顾风是想捡回小时候来买年货的那种幸福,当走到步行街,他发现,怎么找也找不回来了。
物是人非,时过境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