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大同镇守中官

这时他又对南方那位皇上有点感激了。

原来正统帝收到洪承畴八百里加急,知道燕京大捷,直接同意封赏了诸将,竟是连王小龙手下燕云二十八骑尽皆封赏,一律升为总兵。

小主,

虽然都是无实权的挂名总兵衔,但也够级别代他去办事了。

而这道旨意,却是大同镇守太监来宣旨的。

而王小龙化名的王朴,进左都督,加太子太保。

这些官衔,全都是原历史时空死鬼王朴曾经得过的。

听完圣旨,王小龙背后一寒。

中午时,大同镇守太监又来邀请他去府中午宴。

镇守太监正式官称是镇守中官。

各省镇守中官拥有以下职权:监督文武官吏,调遣卫所官军镇压人民反抗、弹压土豪大户、缉捕在逃人犯,应地方治安的需要而向中央建议增削行政、军事设置,协调本省文武官员及司、府、县机构的公务,招抚流失人口等。

在原来时空历史,所有的镇守中官又都负有两项特殊使命,一是作为朝廷耳目,随时通报各地情况。二是为皇室采办土物贡品,以为奴才对主子的“孝顺”。

镇守中官有权在辖区替皇室采办土物贡品,同时乘机搜括敲剥,但非特命不得参与地方赋税钱粮的征收及矿山的管理。

明初有三司制度,明初三司并立的省级体制,以都司典兵,布政司理民,按察司执法,凡军戎调发之政,布按二司不得专。

明宣宗时期为了解决地方上三司并立,互相肘掣的问题,开始在东南等一些重要省份派遣中央官员担任巡抚,并且逐渐规范化,常驻地方。

巡抚代表中央在地方开府建衙,军政一把抓,三司逐渐沦为巡抚的下属。巡抚虽然实际上管辖着三司,但名义上地方的首脑仍然是三司长官。

巡抚也不能直接差遣三司长官,而是必须上奏得到允许后才得以代天牧民。

巡抚的职责主要是税收、水利、内政,通常亦有调动军队的权力,不过并不一定,端看各省需要。有的只有数座城府,甚至只得一、二府,如大同巡抚。

明代曾有总兵、巡抚、镇守中官“三堂”并立的局面,发展至后来,各省地方政治体制的调整已基本完成,巡抚已成为明代新的省级机构,形成了巡抚——布、按——府县这一统治阶梯,强化了对地方的统治机能。

总兵、巡抚、中官“三堂”在负有同样职责的情况下,却有不同的分工。

镇守中官有权监军、随军出征,甚至根据需要调遣所在卫官军,却不可单独领兵及擅提军职。

诸边镇守中官的职责是守边,镇守总兵官的职责也是守边;各省镇守中官的职责是安民,与巡抚都御史的职责一样。

镇守中官有权过问地方司法事务,并与抚按定期录囚,却不得自行受理讼事。

他们只是明代君主专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天然地成为了皇帝权力伸展至全国各地的黑手。

嘉靖及崇祯初期时曾经革除镇守中官。

但本时空镇守中官一直存在。毕竟山高皇帝远,偏安南直隶的朝廷要掌控全国,又不想被藩王和各地官僚架空,便要靠这些镇守中官了。

现在的大同镇守中官是刘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