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你怎么会和罗斯人在一起?”他问。
只见老哈罗德实在不知如何道来,只好勾下头。
喝得脸红的菲斯克很诧异:“哈罗德?我们这里有叫哈罗德的吗?”
“就是你身边的家伙。”
“他?他是奥拉夫,我们的朋友。”
“呸的奥拉夫,他是哈罗德。好吧,如果你小子愿意改名叫奥拉夫。”说着斯特坎德又狠狠瞪了一眼,并回忆起来:“你带着一些年轻小子去闯天下,他们人呢?该不会都死了?”
“是死了。都在波洛茨克人的地盘死了。”
本来,当这老家伙谈及此事菲斯克是有些紧张的,听得这个实名该交哈罗德的家伙“他们死在波洛茨克人地盘”,心里要佩服一番这老小子的信口雌黄,也感慨如此妙语实为顾全大局。(毕竟砍死那些小子的都是罗斯骑兵,此乃一个误会。)
“那些波洛茨克人是凶手?的确如此。他们还扣留了我们这边的商队,把物资夺走、将人轰走。”喝得微醉的斯特坎德愤愤不平胡须乱颤。
老哈罗德才不会蠢到说明真相,反正大恶人被他标定为波洛茨克人就是皆大欢喜的。
“朋友,现在一切变了。我们年轻的战争酋长菲斯克,已经征服了波洛茨克。那些家伙以后归罗斯,再有人卡住我们的船只索要过路费,乃至杀人越货都结束了。”
“他?年轻?!”
菲斯克本笑而不语,现在不得不解释一番。他一手抚摸自己渗出汗水的发红大秃头:“实不相瞒,我今年二十三岁。”
“不可思议,你似乎有四十岁了。”
“老叔,你错了。我是故意割掉头发,要将头发割得干净是很讲究的。倘若我不好好打理,不久就是浓密的头发,那样反倒不好了。”
“你的爱好?很有趣。”斯普尤特现在完全明白这小子“秃头”绰号就来自这个癖好,而非皮肤病的猜测。
趁此机会,他开始提及正事:“我听说罗斯和丹麦已经同盟。石墙部族的后人得到了最高权力,这是真的吗?我想再确认一个。”
“千真万确。”菲斯克打得极为干脆,眼神充斥着真诚。
“那么,我们当如何?我是说,这一社区全都是丹麦人,也有很多混血的孩子,至少父母有一方是丹麦人。我们何去何从。”
“也许你们可以回到西兰岛。新丹麦王拉格纳在那里兴建了一个名为哥本哈根的大城,今年客居我们罗斯的丹麦人也要连续返乡。丹麦正是用人之际,你们的回归或许可以得到他们的重用。”
听听,一个年轻的骑兵将军谈及这个见解很深。菲斯克所言不错,不过并不符合里加丹麦社区的利益,一个非常干脆的原因是这里距离丹麦太远而罗斯势力就在眼前。
斯特坎德便当众痛饮一大杯麦酒,在一阵轰隆隆饱嗝后,特别地昂起胸膛:“我是社区的首领!我不想举族回到丹麦!我想亲自和罗斯王见一见,我希望整个社区加入罗斯!希望,以后我们永远都是同族兄弟。”
他的宣言是菲斯克和斯普尤特始料未及的!不过仔细想想,一个非常强大的势力出现里加,甚至非常疯狂是从两个方向夹击,这更加体现了这一势力的实力。
大家都是维京人,有着崇拜强者的共性。秃头菲斯克、萨列马岛伯爵斯普尤特,两人与罗斯王有着血缘关系,毕竟都是同一个血缘部族出身。另外与会的奥斯塔拉公国的斯瓦尔加德,其女公爵或曰女首领是罗斯王的一个妻子。草原人格查尔是一个贵族,而其族姐则是罗斯王的另一个妻子。
斯特坎德是个聪明人,当他意识到自己新晋结交的朋友与远在北方的罗斯王都有紧密关系,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如何放过?
他请求归顺,这一诉求真是斯普尤特和菲斯克求之不得的。
而他的想法还不止于此:“你们对里加怎么看?对住在这一代的拉脱维亚人怎么看?”
已经住了一阵子的斯普尤特终于不必在掩藏自己的野心:“依我看,这里需要纳入罗斯的统治。”
菲斯克的原计划只是和里加建立商业联络,当然最终占领里加也在未来计划内。他万万没想到里加本地人窳劣不堪,真正有实力的人已经想着内附,如此机会如放过?“我也支持你们的决意。”他说。
在场的人们都支持斯特坎德的主张,届时大家继续奉行着传统诺迪克式民主,里加成为北方世界的自由港口,只是所有权在罗斯手里。这便是大家最终讨论的结果,最终问题也来了——谁来代表罗斯管理里加?
答桉根本不用想!作为首封的罗斯贵族,斯普尤特身经百战见多识广,首封地是萨列马岛扼守着里加海湾的出口,可以说这里的人们能否远洋捞鱼本就要看这位斯普尤特的脸色。其爵位还是世袭的,其拥有第一继承权的大儿子就在里加。
还有谁比斯普尤特代表罗斯更能拥有里加城市的管理权吗?现在是没有的。
大家选择支持斯普尤特,不过这位老家伙说话也很讲究:“如此最好。我们会说服那些贵族放弃里加的控制权,甚至说服他们集体内附罗斯。但是,我是否真的有权,还需在稳定后向国王汇报。当国王宣布我拥有这份权力,我家族就是里加的主宰,我还会搬家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