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这帮恭敬有加,甚至有些唯唯诺诺的高手,知秋继续悠闲的嗑起瓜子。
暮色如虹,缝隙中穿透的霞光落在知秋脸上,深邃的眼眸映照着金色的光泽。
“你多长时间没回过家了?”知秋招招手,示意高仲落座。
“谢王爷。”高仲落座,腰杆笔直,不假思索的回道:“回王爷,距离上次回家已经一年了。”
“想家吗?”
男儿有泪不轻弹,高仲的眼眶忽然微微湿润,想起久病缠身的老母,眼底的光暗淡了几分。
老百姓的日子太苦了,十七岁时不得已参了军,只为每月能得到微薄的赏钱,与家人聚少离多,只为功成名就那日荣归故里。
可惜天不遂人愿,兜兜转转十三年,只爬到高等士兵的位置,高仲低下头揉了揉眼睛,声音有些颤抖,“想。”
“准你半个月假期,回家去看看吧。”
知秋递给高仲一百两银票,朝他挥了挥手。
“本来风龙驹可以借给你,不过前几日被平西王的人要走了。”
“王爷……”
高仲只说出两个字便哽咽了,从小到大,只有他娘对他这么好,后来讨了老婆,世上又多了一个人真心待他。
军营里表面和气,背地里使手段、下绊子,无所不用其极。
打仗不仅要与敌人奋力拼杀,还要时刻提防身后随时背叛的战友,一颗人头二钱银子。
高仲见过太多的背叛,若不是他行事谨慎,早就成了别人的踏脚石,尸体在战场腐烂,脑袋被换成花天酒地的银子。
“行了,老爷们儿流血不流泪,我看府里还有几匹马,你找匹腿脚麻利的。”
说着又扔给高仲一面铜制虎头令牌,圆形四周围绕精致的花纹,中间雕刻“武安王”三个大字。
“不惹事,但也不要怕事,出了事我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