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霞持续一个礼拜没理陈子义,正当陈子义以为他和李晓霞没戏了时,有天下午,李晓霞却来找陈子义了,让他帮她搬家。
李晓霞把家搬到了酒厂附近,还让陈子义和她一起住。
陈子义大喜过望,忙不迭地搬了过去。
其后,两人就同居了,反正陈子义没有固定工作,住在哪也一样。
陈子义的工作不稳定,但挣的并不比上班人少,只是他手脚大,爱社交,狐朋狗友一大堆,无非就是和他一起干活的工友,他经常请他们吃饭,所以只存下一千来块钱。
两人同居后,陈子义就将挣来的钱全部上交给李晓霞。
李晓霞给陈子义制定了N条“不准”原则,诸如不准抽烟喝酒,不准夜不归宿,不准藏私房钱等。
开始的时候,陈子义执行得并不好,他以前隔三差五请人喝酒,现在他经济不自由了,就轮到别人请他了,他经常很晚才带着一身酒气回家。
李晓霞起先只是说他,他没在意;后来她就和他闹,他仍没在意;再后来她和他冷战,他还是没在意。
在这点上,陈子义没有金海敏感,不会轻易受伤,你说你的,我做我的。
再后来,每当陈子义不按时回家,李晓霞就把门朝里反锁了,为此,陈子义在大门洞的炭房里,铺着一扇纱门,睡了两晚。
再后来,陈子义的朋友们知道了他的情况,也就不再叫他喝酒了。
接下来,新的矛盾又产生了,主要矛盾是“李晓霞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陈子义平庸的身份和落后的挣钱能力之间的矛盾”,属于内部矛盾。
李晓霞虽然和母亲闹翻了,但还是给了母亲好几次钱,她或陈子义每次发完工资,她总要取出一部分钱来,给母亲送回去。
陈子义对此没有意见。
但李晓霞还是不满意,他的不满意表现在多个方面,哪怕是随便说句话,都要狠狠地打击陈子义。
比如有一次,陈子义买了一袋豆芽,准备炒豆芽吃,他问了李晓霞一句:“是光炒豆芽,还是加点土豆丝?”
李晓霞没好气地说:“当然要加土豆了,光吃豆芽,你能吃得起吗?”
陈子义很是纳闷,一袋豆芽一块钱,他再穷,也不至于吃不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