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鼎里面,一个是焖羊肉,一个是炖狗肉。
在这里要多说一句,在大汉民间最受欢迎的肉就是狗肉,杀狗的甚至成为一个职业。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句话虽说不是出自汉朝,但也说明杀狗还是一个比较光明的职业。
如果你是一位爱狗人士,还是奉劝你穿越慎来。
糙汉们聚会,没那么多规矩,刘煜一声令下全部开吃。
大伙一边说笑,一边吃肉喝酒。
尤其是典韦,吃饭的方式同样无人能及。他嫌弃用筷子太慢直接下手抓肉,左右开弓往嘴里塞。
孔秀和卞喜对视一眼,来一波眼神交流。
刚才他们被典韦虐一顿,现在或许还有机会扳回一局。
“典兄弟,不打不相识,孔某敬你一碗!”
“是啊,典兄弟的勇猛让人佩服。”
二人捧起酒碗,遥遥敬向典韦。
“哦,来干!”典韦直接抓起身边的酒坛,仰着脖子咕嘟咕嘟一阵猛灌。
“哈哈,真是痛快!”
啊这......
看到这里,孔卞二人满脸苦涩,拼酒这条路怕是行不通了。
原本还想着轮番上阵把典韦灌醉呢,你瞧瞧人家那喝酒都不用碗的,这真能灌醉吗?
“刘公子,这酒肉可还有。”
典韦嘴里吃着肉,含糊不清的问道。
“呃,你已经吃完了?”
大堂里的人全把目光投过来。
邻桌的潘凤还特意过去瞅一眼,“还真的吃完了,典大哥你真是威猛!”
好家伙,整整两三斤的肉,加上几样菜食,几分钟就给干完了。
众人脸上都是大写的佩服。
能吃能喝的人,别人不会笑你,他们只会夸赞一声‘真乃豪迈之士’。
刘煜呵呵一笑,“当然有,让人再取一份过来,还是两份吧。”
典韦拱着油手道谢:“多谢公子!”
他孤家寡人一个,能吃饱喝足就是人生快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