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顺朝廷决定成立两大商社之后,大顺朝廷接着又发布了新的法令:
那就是关于给将士们分田地和鼓励分到田地的将士们把边地的田地以股份的形式加入商社的“摊田入股”之事。
给将士们分田的这件事情是早就说好了的,李自成和官员们商量了良久最终决定参照明初朱元璋给明军分田地的方案给大顺将士们在大同以北至燕山一带的分田:
按照方案,每个大顺士兵都能依据资历及战功分到每户20-50亩不等的田地,而如果顺军将士们愿意的话,可以将这些田地直接入股【北方开拓商社】或者【大顺粮食商社总社】,到时两家商社每月都会以分红的形势向将士们分发粮食和白银。
当然,这并不是最终的分田方案,以后收复辽地,收复河套乃至进军西域之后,那些地方也会分发给将士们。
眼下刘宗敏的第一集团军的许多士兵在收到朝廷分田的消息之后纷纷找到将官,询问所谓的“入股”是怎么回事?“入股”之后想要退出的话又要怎么办?以及士兵们所分取的田地能否租给佃户耕种?
将官们不敢随便回答这些问题,于是一众将官们商量了一阵之后便去找刘宗敏,请求刘宗敏回答士兵们的疑问。
刘宗敏也没有隐瞒的想法,他拿着朝廷发来的文书向代表士兵们前来询问的将官们一一回答了这些问题:
首先关于入股,朝廷不作强制要求,将士们想要退出的需提前一个月说明,退股之后商社将结清分红并退还田地。
至于所谓的入股,还有商社的运作,简而言之就是商社将开拓草原,建造商屯或者牧场,同时将筹集来的粮食卖给军队,所得的收益以各人股份占比为依据分红。
最后朝廷同意将士们自行租赁田地,但朝廷鼓励将士们入股商社,因为那样的话将士们的所得将更加稳定。
同时刘宗敏表示为了消除士兵们的顾虑,他自己带头将自己名下的所有田地全部入股商社,然后他看向各个将领,要求他们至少拿出自己名下三分之二以上田地入股商社。
将官们面面相觑,说实话他们更希望将田地租出去当地主,但是在刘宗敏的强势之下,各个将领们只得硬着头皮也将自己名下的田地交给了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