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苏过一方面打着赵煦的旗号,一方面表示自己是听取了王安石晚年的意见,想结合这些年的施行效果对役法做出调整,曾布的抵触就没有那么大了。
首先简单介绍下大宋的徭役,主要分为夫役和差役。
夫役指的是一些地方性建设工作,像修城、铺路和修筑堤坝之类,不过大宋建国后,大量老弱病残组成的厢军无事可做,这部分力役就交由他们来做了,像前文里面苏轼在杭州疏浚西湖所用的厢兵便是此类;
剩下的差役才是役法里面比较麻烦的一类,因为严格来说,像负责保管和运送官物的衙前、负责基层工作和税赋的里正和户长、负责维护治安的弓手和壮丁以及供官府使唤的胥吏,这些职役的工作已经算是国家公务员了,这些服役的人应该属于吏了。
问题是没有俸禄不说,出了事还得自己兜着。
拿最被诟病的衙前役来说,押运途中的沿途消耗便足以破财,若再稍有差池,便是家破人亡,不少人为了躲避此役,分家弃田,更有甚者,还出现了为了儿子能逃脱衙前役,父亲自杀的惨剧。
因为差役法规定,上等之家才需要服役,家财二百贯者为上等,所以大家根本不敢攒钱,也不敢多事生产,多种一棵桑树或者多养一头猪羊,都可能万劫不复。
所以王安石出台了免役法,让老百姓交钱,雇人做这些差事。
听着是好很多了,就是收人头税雇人当差,但也有问题,比如征收的范围。
差役法里面,穷人是免役的,募役法里面是需要交钱的,虽然也按等级来交,但毕竟是增加了负担;
类似的还有女户和寺观,以前都属于免役范围,新法里面都需要交半数的助役钱。
再就是家庭定级的问题,在吕惠卿的建议下,鼓励百姓间相互告发,以隐匿财产的三分之一为告发者的奖励。
这种政策一下去,民间的氛围可想而知,老百姓自然对新法更抵触了。
最后还有收款去向的问题,因为缺少监管,经常被地方政府挪作他用。
所以总结下来,就是新旧役法都有问题。
但还是那句话,知道有问题,也知道反对,但就是不改。
举个例子,司马光在英宗朝就上书反对过差役法,但他掌权后,顶着苏轼等人的反对,也要完全废除王安石的募役法,重新执行差役法。
政治斗争的立场大过一切,这就是党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