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晨枫对这个女人真的是无语了,又野蛮、又任性,这样的女人谁会要,活该嫁不出!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林依依迎来了贵客,李绅亲自跑到她的面前道歉,称自己昨晚喝的实在是太多了,都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更不清楚自己居然做出如此鲁莽的举动,要不是第二天他人的提醒,他自己都不知道还有这样一回事,李绅说:真是罪过,实在是抱歉、抱歉再抱歉。
林依依嗯了一声,算是原谅他了吗?
李绅走后,眼中晦暗不明。
有了苏晨枫的加入,义军这一回是真真正正地算是一支合规的军队了,再加上东日水师的帮助,这一路真可谓是过关斩将,一个月之内,连下五座城池,突破建安城的屏障,一路打到了安庆城下,只要到时候安城一破,南京失去了天然的屏障,他们接下便可一路畅通无阻,占据大河半壁江山,到时候不管是输是赢,他们都可进退有余,更关键的是,他们还可以占据海上的主动权,从陆路、水路、海路,他们都可以选择,这样也大大地方便了东日发挥他们水师在大海的主动性。
一声令响,苏晨枫对安庆发动了总攻,东日人看准机会截断他们后退的水路,做包夹之势一口吞掉安庆。围困安庆十天十夜之后,安庆城终于告破,南京,岌岌可危。
就在义军连战连捷的时候,不知是谁提出了建立新国国号的想法,李绅二话没说就同意了。汉海银河,日月光辉。李绅自立为帝,国号大汉,自称汉高祖。他要做就做那别人无法企及之事,要抵达的高度更是他人望尘莫及,就算后人有人做到了,也只是第二人而已,他想要的是千古第一人。
既然国号有了,自己的名称也题上去了,接下来那就是祭祀上天了,总得有什么东西来为自己的这个新国家来献祭吧,那就你了,南京古城。
李绅披一身黄袍,站在南京城下,眺望城头,这是新国建立的第一天,更是新帝登基做的第一件事情,谁又不想在皇帝面前好好地表现一番,建功立业就在当下。义军纷纷扑入南京城,一个个如狼似虎,南京城内的守军备感压力大增,他们也不知道今天这些人是吃错什么药了,一个比一个亢奋,奋勇杀敌,无惧无畏。
李绅就在城门下站着,从早晨等到黑夜,夜幕降临,城内城外此刻却如同天亮一般,灯火通明,终于在这一刻好消息传来,南京城被攻下来了。李绅根本就压制不住自己兴奋的脸色,嘴角上扬,愈来愈急不可待了,快马加鞭跑入了城中,眼前的一幕令人窒息,满城都是鲜红覆盖,就像是天空下了一场血红色的大雨,没有一处是白净的。当李绅入城后,一群人等候多时,他们沐浴着敌人的鲜血,脚踏着敌人的尸首,一步一步向前走来,甚是吓人,犹如地下来的鬼神,正一刀一刀取走他人的性命。
李绅此时此刻却哈哈大笑:有尔等良将,何愁大业不成?传我…传朕指令,入城三日,凡是瞧见的、看中的,一切都可拿来,犒赏三军将士们!
一阵欢呼声响起,他们就朝着城内缓缓走去,眼神中的贪婪与兴奋再也无法被疲惫所压制住。人体内的野性一但被激起,那就将很难被压制下去了,人也是动物的一种,更早也是与兽为伍,靠捕猎为生,就像那群野兽们一样,一但捕捉到猎物,定要致其于死地,誓死方休。整座南京城内的一切,此时此刻,在他们的眼中就是一座天然的大型捕猎场,而城内所有一切活着的东西,都是他们眼中的猎物。好大的一座屠宰场啊!
苏晨枫看了李绅一眼,两人目光相对,直到最后的一刻,苏晨枫才低下了头、收回了视线,对于这一做法他是不能接受的,可是由不得他了,他也只能接受。
李绅笑容玩味地看着他,心里想道:念你是攻城的大将,劳苦功高,我可以原谅你这一次对我的大不敬,可下一次就不一定了。
李绅经过苏晨枫的身边说了一句:下不为例!随后就径直地离去了。这一刻,李绅真的是感觉自己走向了巅峰,从奴隶翻身为一国之君,这是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迹,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再有了,在他的心中,更加笃定了,自己才是天选之人,苍天注定,应运而生。
苏晨枫心里却想到:这不应该啊?
李绅打下了大河的半壁江山,与大河停水城的那位,南北对峙,他自己的风光,一时无几人可以超越。再一次的庆功宴上,他又是喝得酩酊大醉,只不过这一次他是真得醉了,醉得一塌糊涂,酒桌上到处耍着酒疯,看谁就猛得灌酒,谁不喝,就往死里灌,直接将酒倒在他的头上,苏晨枫就是其中一位,不过这一次林依依没有来,不然真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情来。
大汉建国的第二年,李绅出息了,李绅有本事了,他曾经所在的故乡里,人们都称呼他为李大本事了,不久之后,有一个李绅的老乡就真的到南京去找李绅了。可是李绅现在是什么人啊,又岂是他这种人可以见到的,二话不说就直接被赶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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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这家伙千里迢迢而来,什么都没有得到、也没看到他人,不过他想到了一个好方法,他在门口外做起了烤鸡,没错,他就是当初万天成买的那只烤鸡的店老板,曾经那个时候,李绅是根本不敢妄想还能吃上如此的美味,如今李绅称帝了,也依旧忘不了当初的那个味道。因为他做的烤鸡特别特别的香,所以不一会儿就有好几个人围上来一探究竟,他不但免费给这些人尝尝鲜,还在此不断讲起以前与当今大汉皇帝的往事,曾经他们也是同乡,自己也是看着他一天一天的长大的,还有他们之前的故事是有多么多么精彩来着。没人把他当回事,只是觉得他做的烤鸡确实好吃,这样事情也就越闹越大了,直到真得传入了李绅的耳朵里面,李绅看到曾经的老乡,直接把他带入了自己的宫殿中,大汉初定,南京就是他的国都。他一进入这南京城中,目睹这辉煌而又高大的宫殿,不禁发出一声高叹:好家伙!李绅将他安排进了一家后厨房,每天做的事情还是和以前做的一样,那就是烤鸡,可是他来到这之后,李绅就再也没有见过他,更别说来吃他的烤鸡了。他有些纳闷了,曾经的那个三尺丁,每天穿梭于闹之中,每次从自己的店门口经过时,都会忍不住地偷偷瞥一眼自家店的烤鸡,自己也会发下好心请他吃上那么几口,现在好了,李绅富贵发达了,就开始对自己不理不睬了,曾经说好的“假如有天我富贵了,就绝不会忘了你”那句话呢?真是当初的烤鸡全都拿出去喂狗了。其实他最接受不了的还是自己做了一辈子的烤鸡,他不想再一辈子就这样继续烤鸡,他幻想有一天在李绅手下做事,哪怕不是说什么大官,至少也能够混个一官半职也是好的,到时候跑到故乡也可以吹吹牛,说自己曾经也是当今大汉皇帝手下做过事、当过官的人,想想就倍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