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瑞八年,正月初九,洛州大草原。
刘煜的嘴里叼着一根草,骑着一匹红毛北陆马,处在马队中段的位置。马的后面拉着一辆板车,车上堆着几麻袋的货物,萧竹就躺在这堆货物里。
乞伏司仁的马队几乎不考虑休息,一匹马拉着一辆车形成一个组合,一个组合两个人,白天晚上两班倒,保持一人骑马赶路一人休息,只有吃饭的时候整支队伍会停下来休息一下。
不过好在休息的时间很长,毕竟马不能轮换,一般每天早晚各休息一次,一次休息大概一个时辰,这个时候大家伙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萧、刘二人这组,由刘煜负责白班,早晚轮换一次。
这趟马队只有这两人来自南陆,其他一些北陆汉子大多来自乞伏家,货物大多是丝绸和粮食一类,应该是要拉去剑骨城里卖掉。
乞伏司仁在领队的位置,萧、刘二人在队伍出发后就很少看到他人。与乞伏司仁一组的是个男孩,十四五岁的样子,一般在白天骑马,晚上休息。队伍末尾的一组则是拉着几桶水,这是整支马队的水源补给,而且队尾要盯住前面有没有人掉队,所以必须是精神充沛的人在这个位置,而中间浩浩荡荡的队伍都是押货的人,每组的任务就是保证自己负责的货物的完好。
在大草原赶路是极其无聊的,除了草就是草,天空的浮云也组不出什么图案。
萧竹躺在车里,没有睡着,也不可能睡得着,只能是闭目养神,抽点旱烟。
按照乞伏司仁的说法,这样的日子要持续至少二十天,这还是必须保持最高行进速度,如果稍慢点可能就得一个月才能抵达剑骨城。
萧竹从未像现在这般希望把铁路铺到北陆来,这要是换成大乾的龙车,不到三日他就已经在剑骨城吃肉了。
当天下午,马队终于在一座城市前停了下来。
与其说是城市,其实就是个帐篷群,大约四五百顶帐篷,每顶帐篷半径约一丈半,最中间的帐篷半径达到两丈,显然是城主的帐篷。这就是北陆典型城市。
马队就停在城外四五百米处,汉子们纷纷下马,有的直接打好铺盖就地躺下,有的去队尾取水准备烧水煮汤。
“兄弟们,”乞伏司仁走到队伍中央,大声道,“这次我们的进度很快,有把握在月底赶到剑骨城,大家今晚都好好休息一晚,让马儿一次吃个够,每天早上太阳升起就启程,之后我们要赶十天的路,这十天都不一定有地方可以停靠。”
“另外,想去找女人的可以去找女人,但是要记住,明天早上太阳升起之前都必须回来。”乞伏司仁说完,朝着城里走去了。
太阳完全没入地平线,马队的人至少有半数进了城,留下的大多是些少年或是老人,比如那位与乞伏司仁同一组的少年。
萧、刘二人装作漫不经心地走到队位最前面,那个少年正坐在车上抓着一块馕在慢慢啃,仿佛完全看不到两人。
两人直接在少年身边停下,仔细打量了一下少年。
很普通的一个男孩,头上戴着虎头帽,身穿粗制羊毛衣。小脸被风吹得通红,小眼睛耷拉着,显然是已经困了。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萧竹突然问道。
“啊?”小男孩被萧竹的声音惊得立刻清醒过来,“哦,我叫乞伏安,你们是?”
“我叫朱俞,是个南陆来的商人,我一直都在队伍里,”萧竹用的自然是别人的名字,毕竟萧竹这个名字一说出来很多人就会知道他是谁,他又问道:“你多大了,感觉应该还没有十八吧,那么小就出来跑马队啊?”
男孩回答道:“阿爸说我以后要继承他的位置,那我就得跟着他学习怎么骑马,还要学会在北陆跑马队,所以我就来了。”
很显然,这个男孩就是乞伏司仁的儿子,如此说来,父子俩确实有很多相似的点,比如同样黝黑的眸子和饱满的天庭。
“哦,那么厉害啊,那你能不能告诉哥哥,你阿爸去干什么了?”萧竹说话时,笑得贱兮兮的,给刘煜看的是一阵恶寒,但乞伏安似乎毫不在意,他看向城里,似乎也是在思考。
“不知道,”最终,乞伏安只是摇摇头,“每次老爹路过一个城市都会去城里,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
看眼前这个男孩如此不懂人事,萧竹和刘煜对视一笑,又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哥哥,有没有跟我们很像的人来过你们的马队啊?”
“没有,”乞伏安很笃定地回答道,“我没有见过和你们很像的人,绝对没有。”
“好吧,明白了。”萧竹微笑着,带着刘煜离开了。
正月初八,晚间,萧、刘二人回到“南家人”后。
“注意到了吗,孟羽,乞伏家那个标志。”萧竹小声问道。
“是在宋家搜出来的那个对吧,一模一样的标志。”刘煜说话时,不忘一只耳朵贴着墙壁,时刻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宋家灭门之后,财产被全额清算,而萧竹自然不会放过这笔钱财,从宋家拉了足足一车队的银子出来,随后便在其中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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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公子的房间底下,萧竹发现了一块金印和一张羊皮纸,二者都有一个图案,一个疑似猫脸的图案。而就在刚才,二人在乞伏司仁的大帐外看到了几乎一模一样的图案,也就是说,宋公子的人口生意,可能跟乞伏家有关。
萧竹盘膝坐在床上,低头思索着。
刘煜见萧竹低着头不说话,小声道:“殿……老板,我们明天真的要跟着猞猁王的队伍吗,我怎么感觉这里面有问题啊。
“一定要去,”萧竹抬起头,“必须得去,现在已经不是我们的行程的问题了,如果有机会,我要顺势把乞伏家干掉。”
“啊?”刘煜一下子没压住声音,惊叹道,“殿下,那可是乞伏家啊,猞猁旗啊,在北陆活跃了上千年的大家族。”
萧竹给了刘煜的后脑勺一巴掌,道:“咱还是南陆第一家族呢,你好歹也算是王朝臣子,能不能有点骨气啊。”
“这不是咱不在南陆啊,咱现在连武器都只有一把,对面可是一个北陆大家族啊。”
“所以我们要见机行事啊,而且谁告诉你我们在北陆就没有在南陆的影响力了,你还记得我们是干什么来的吗。”萧竹笑道。
刘煜回忆了一下,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又道:“但咱们不是还没到剑骨城吗,咱现在对外的身份就是普通的两个南陆人,真的没问题吗?”
“没问题的,”萧竹按着刘煜的头摇了摇,说道:“我在南陆可是一人之下数万万人之上的地位,所以我算数万万个战斗力,加上你就算数万万加一个战斗力,他乞伏家也就不到二十万人,我算他每个人战斗力爆棚也就是一百万个战斗力,这波优势在我,完全没问题。”
“战斗对比是这样算的吗,机甲骑士也不敢这样说吧?”刘煜欲哭无泪。
萧竹再次展现出他的混不吝,说道:“没事的,要对自己有信心,而且你要这样想,机甲是我搞出来的,我勉强算机甲的爹,而机甲能把那群北陆人当孙子打,四舍五入我就是这群北陆人的祖宗,你见谁敢对自己祖宗动手吗?”
“好吧,我输了,我不该质疑殿下的,那就请殿下带着在下在北陆打破无敌手吧,在下已经抱好殿下大腿准备当吉祥物了。”刘煜说完,叹了口气。
“别这么说啊年轻人,”萧竹用力拍了拍刘煜的后背,“你可是我现在唯一的大将啊,作为我现在的第一大将,你怎么能坐在吉祥物的位置上躺平呢,你要做好万军之中取猞猁王首级的觉悟啊。”
刘煜表示自己第一次很期待章曲侯或者秦舞卿能出现在附近,但很显然那是快不可能的,这俩一个在南陆到处追杀别人,一个在训练萧竹的竹林军,这俩都不可能出现在北陆,更不可能出现在他俩身边。
“那么接下来,是时候为明天做点什么准备了,”萧竹说罢,直接躺下身,闭上了眼睛,“赶紧睡觉,把精神养好,我有预感,在抵达剑骨城之前,我们可能很难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了。”
时间回到现在,刘煜正在烧水准备煮汤,萧竹躺在车里,看着天空中繁星亮起。
萧竹大概已经明白了,这支马队除了运送货物以外,还做着人口拐卖的生意,而且卖的就是他们这种无知的旅人。
在此基础上,萧竹还发现,马队现在剩下的人,似乎是在以他为中心形成包围圈,不知不觉之间,他和刘煜正处在驻扎地最中央的位置,周围的汉子们中时不时会有些人把目光集中在萧竹这边,简直就像猎人在盯着猎物。
现在的问题在于,乞伏司仁会在什么时候进行交易?如何进行交易?又是与谁进行交易?
还有一点很重要,究竟有多少人参与了这样的人口拐卖,除了宋公子,参与这种事的肯定不止一批人,孟老板也只是其中之,参与人口拐卖的网络可能比萧竹想象的还要庞大。
对他萧竹而言,谁被拐卖不重要,他在乎的是居然有很多南陆人参与了进来,而且很可能已经持续了很多年。南陆不缺人口,他萧竹作为太子也没必要真的关心这种事,他在意的是罪恶竟然离他那么近。
宋公子的事情发生后,他只觉得这是贵族阶层的丑恶一面,他要弄死宋公子更多的还是要让秦舞卿回来,他要用宋家的死换来秦舞卿的忠心。但是现在不一样,他突然意识到任何一个南陆人都有可能为了利益出卖同胞,如此一来问题就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