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要命的判决书

工作人员听她说完,问道:“你说的这些,有证据吗?”

“有。”张焕英答道,忙从包里拿出一张《中原商报》递给她说:“你看,这事儿报纸上都登出来了。”

工作人员翻了翻,说道:“大姐,这个不是证据。”

张焕英一听,有点着急:“那什么才是证据?”

“比如法院的判决书。”

“他们没有把判决书给我。”

“那总给律师了吧?”

“律师是法院给请的,我都没有见过他。”

“他没有转交给你吗?”

“没有,我儿子被枪毙了他们都没有告诉我。”

“要把判决书拿来,不然我们怎么知道你说的这些是不是真的?”

“报纸上都登出来了,这还能有假吗?”

“报纸不能作为证据。”

不管张焕英怎么说,工作人员就是坚持要看判决书,张焕英又拿不出来,僵持了半天,她只好悻悻而去。

费了这么大的劲儿才来到这里,莫非这次要白跑一趟吗?她不甘心,决定明天再来试试。

第二天上午,她又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门口的警察看见她,问道:“你怎么又来了?”

张焕英说:“昨天事情没有办完,只好又来跑一趟。”

警察倒也没有疑心,放她进去了。

张焕英寻思昨天那人很固执,想换一个人反映情况,来到办公室门口,看见昨天那个工作人员坐在座位上,里面只有她一个人,心中暗暗叫苦。

见她又来了,那工作人员脸上掠过一丝不悦,口气生硬地问道:“判决书拿来了吗?”

张焕英惶恐地说道:“没有。能不能不要判决书啊?我从幽燕省来一趟也不容易,你就通融一下吧。”

“不行,这是规定,我也没有办法,你回去拿来再说吧。”

“要是回去也拿不到判决书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