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树声案”的新任代理律师王志博在此次开庭前就对媒体预测说:
“法庭应该不会判定刘书金是‘叶树声案’的真凶,毕竟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他本人的口供就判定此案是其所为有些过于牵强,这是疑罪从无法治精神的体现。”
旁听此案审理的幽燕经贸大学法学院教师周韬在庭审结束后说:
“案子发生在1994年,物是人非改变太大,当时的办案证据标准又跟现在不一样,控辩双方在法庭上争辩的很多情况确实很难彻底搞清楚。”
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3日发布公告:刘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将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10时在赵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届时法院将通过官方微博播报相关情况。
2013年9月27日上午10时,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书金案”做出二审裁定认为,在“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事实认定上,刘书金供述作案的具体手段、被害人身高和死亡时的状态等情节,与现场勘察笔录、照片和尸检报告等证据不一致。
不能认定“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是刘书金所为,驳回刘书金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不变,被告人刘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裁定将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后,王爱民去看守所看望刘书金。
见自己的律师来了,刘书金戴着手铐的双手握着一瓶矿泉水,将它递给了王爱民。
这是王爱民接受委托8年来拿到的第一笔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