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吴小发的双手之上存在着好几处切割伤痕,这些应该是他在与凶手激烈搏斗时被这把短刀所致。此外,通过对案发现场的进一步分析还能推断出这把短刀的重量较轻。
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方面是由于现场并未出现砍击留下的痕迹;另一方面,则是考虑到后续的作案过程中似乎并没有再次动用这把短刀,这种可能性是相当大的,毕竟在中心现场人们还发现了一把更为顺手的菜刀。
相比于那把小巧的短刀而言,显然这把菜刀使用起来会更加便捷高效。
此时,不禁有人提出疑问:会不会是罪犯先将其他 7 人杀害之后,才又拿起那把小刀去对付吴小发呢?对于这个猜测,我个人觉得完全没有必要。
要知道,抹脖子这种行为并不一定非要依赖于大刀才能完成,即便是小刀同样能够达到目的。而罪犯选择以抹脖子的方式来对付吴小发,其真正意图恐怕是担心无法彻底杀死他,害怕自己作案离开后,吴小发得以逃脱并前去报案。
基于以上种种因素综合考量,可以断定罪犯不可能是在最后时刻才对吴小发作案的。
再者,需要强调的是,整个案件不仅仅涉及到吴小发遇害这一事件以及中心现场的犯罪活动,同时还涵盖了两个不同现场中的盗窃及抛物等一系列相关行为。
整个犯罪过程最少也要花费半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更为准确地说,大概得要四十分钟至一个小时左右才行。
毕竟实施作案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光是法医进行尸体解剖都需要耗费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更不用说罪犯还与受害者经历了激烈的搏斗。
由此可以推断出,罪犯显然对自己作案的这段时间内不会有人来到现场有着十足的把握。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如此,罪犯为何不选择自带作案工具呢?
抛出这些疑问,就是希望大家能够深入思考这个案件,从而去描绘出罪犯究竟可能是怎样一种性格和行事风格的人。
陈世贤法医的这一席话犹如醍醐灌顶一般,再次为专案指挥部开辟了众多全新的破案思路。那么紧接着,他们是否能在此基础之上取得一些突破性的进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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