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借贼敛财

明末开疆 言深异心 1319 字 8天前

陈志远冷笑着道:“行,我要田地、银子、粮食。你们自己量力而行,能给多少。本少爷满意了,就帮你们躲过这一劫。”

“贤侄,我愿出三千亩良田,五千石粮食,七万两银子!”族长抢先一步回答。

陈志远不屑地说:“你家业这么大,才肯给七万两银子?我要十万两,少一分也不行!”

“给,我给!”

“好……下一位!”

……!

陈志远敲诈了他们几家一共十六万两银子,六千亩土地,一万石粮食,而且要烧毁上次逼迫陈志远签订的出卖所有产业的契约,又同意赔偿村民们的损失。

同意了以上条件后,陈志远答应他们,杀死鲤鱼黄,让事情死无对证。同时,又写了一份告民书,鲤鱼黄进村抢劫,他们之所以有牵连,是鲤鱼黄所逼,并愿意赔偿损失!

达成了交易,他们便被一个个地押着回家取钱粮。

一担担,一车车的粮食和银子往陈志远家里拉,一叠叠的地契交到陈志远手里。拿了钱粮,又补偿了村民之后,陈志远留下两个流贼关闸审问,其余流贼一并杀死。

快到中午,陈志远带着夜不收小队、骑兵队和二队长枪队、一队刀队,大约五十人往县城出发,队伍后面还有五十多个流民组成的运输队,他们赶着牛马车拉着几十具尸体以及二千两银子和七百石粮食跟着。

一路上,各村的村民听说鲤鱼黄这伙流贼被灭,都纷纷在路边驻足喝彩。也有人感叹,没想到陈志远这个恶少平日里欺男霸女、恶名远扬,突然间竟成了十里八乡的大好人,大英雄,真是世事无常。

鲤鱼黄这伙恶贼已在宝应县一带作恶多年,可以说宝应一带,上至官府,下至平民,他都劫掠过了。但奈何他凭着水路发达,来无影去无踪,官府通缉多年都奈何不了他。陈志远如今灭了他,可是一份大功。

宝应县县令方宗仁收到消息之后,亲自带着县城领导班子出城门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