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两个赚钱的门路被推出来,这两个买卖单纯是临清军或者单纯是临清商会都很难贯彻,也不对,确切的说只有临清军是很难贯彻,但是临清军和临清商会结合起来,就能很好的贯彻了。只不过前期要先培养老百姓的消费习惯,一年两年是不能想着挣大钱,但是时间日积月累,老百姓就会被这两样迷失,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明朝末年老百姓麻木无助的生活,也算是一件善事呢。
反正张元彪是这样想的。
而临清商会想的是,这张元彪却是个人才,他的才智再加上临清商会的实力,只要有钱就能控制这个战争机器,最终占便宜的还是临清商会。因为军队是无法带来收益的消耗单位,离开了临清商会啥也不是。
于是乎两帮人都是满意敲定了合作方案。
刘会长也算是松了一口气,他和张元彪早就通了气要做这些事,看着一脸兴奋的手下,刘会长大声地说:“听书张大人在莒州搞了个港口,不知道临清商会有没有机会参与进去啊。”
“这需要很多的钱。”张元彪说:“而且大海上海盗众多,我打算先建个小水师给商船护航收点保护费。”
别看临清在内地捞不着大海,但是这些掌柜的都是人精,眼下的明国瞎子都知道海贸有大利可图,只是没有机会染指,现在听到这样的对话,各个都是竖起耳朵细细倾听。
“听说张大人从登州救了一批夷人,那些夷人最善于驾船。”刘会长说:“我们临清商会也要加入。”
于是乎,临清海事公司就被设计出来了,还是原来的套路,临清军的代表龙虎豹兄弟与临清商会拟定契约,共同注资二十万两的白银,产权归临清军所有,临清军负责维护公司海内外安全,港口建设,搞港口买海船,而临清商会只是投资银两和筹措物资出海贸易,参与监督与分红,有优先的权力获取航路的代理。
其实这些协议都是拟定好的,在这个集会上拿出来就是走个形式。
海上那可是法外之地,靠的就是火炮代替法理,什么王权的高贵与骑士的荣誉,实力才是合作的基础。
军阀和资本家,在一次次的合作中越陷越深,临清军注定要成为这些资本家的代言人,而这些资本家也注定要和临清军绑在一起,哪里还能解得开。